《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总结4篇
【篇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的要求的部署,我局以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为抓手,念好“实、细、严”三字诀,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年工作回顾
1、抓“实”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力开展“平安护航 文旅振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压实责任、做到警钟长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印发《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年度实施方案》、《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文旅系统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的通知》等16份文件。
**年以来,累计开展全县文旅市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19次,出动执法人员1956人次。其中,文化免费开放单位21家次、旅游景区10家次、农家乐52家次、旅行社服务网点18家次、歌舞娱乐场所61家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47家次、电影放映单位9家次、印刷经营单位41家次,文博单位72家次。
2、以“细”字为基,精准抓好落实。通过完善自我监督制度 ,坚决防止“灯下黑”,局属各单位都落实了安全工作专人管理和台账资料,坚持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以各大节庆节日为契机,以“安全生产日”为主线,积极参与县安委会组织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挥部门优势,一是通过覆盖全县的应急广播高频次宣传;二是利用送戏、送电影下乡之机,通过拉横幅和屏幕字幕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三是在网络媒体发表安全宣传报道信息9条。通过在广大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安全生产意识,营造了安全生产大环境。
3、抓“严”执法处置。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局领导亲自带队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问题发现一处整改落实一处,形成整改闭环,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特别是对违章动用明火、用电不规范、私搭乱建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二、近期工作情况
一是及时贯彻上级精神。印发《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全县春运期期间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枞阳县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全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全县文旅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春节期间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二是加强巡查巡检。我局近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5次,重点检查各文化旅游单位的落实值班值守要求情况,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扎扎实实做好灾害险情报告、应急处置和文化旅游数据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万无一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欢度春节和全国两会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开展演练。元月五日在办公大楼后已举行了一次消防安全应急演练,今年将结合文化旅游系统的行业特性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继续在办公大楼、局属各单位的组织开展消防演练、紧急疏散演练等活动,使文化旅游系统广大人员提升安全防范意识,掌握消防设备的灭火使用方法与紧急疏散流程。四是春节长假枞阳文化旅游市场平安、稳定、有序、祥和。初一至初六,浮山风景区日均接待游客5000人左右,截止27日共计有3.65万人进山,时代影城和环球激光影城,22日至27日观影人数分别达8615人、10904人,相较**年增长了20%和60%。白云岩、三公山、荷叶田田等景点人气较为旺盛,全县文旅市场防控到位、安全零报告。广大文化旅游从业人员守牢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扎实保障就地过年人员及游客需求,圆满完成了春节假日文化和旅游工作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多方采取措施,开展部门联动,加强行业消防监管,有效的预防了各类消防事故的发生,不断提升行业领域内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全力做好消防安全防控工作。一是抓好文化旅游企业消防安全制度建设工作,健全和完善消防管理基础台账制度;二是不断加强文化旅游企业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工作,特别是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培训要全部覆盖;三是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不断强化文化旅游企业消防监控管理工作,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篇二】
一、执法检查工作情况
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委员、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制定了周详细致的检查工作方案,聘请了2名专家参加抽查暗访组进行专业化把关,坚持发现问题、推动整改的问题导向机制。8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动员会,进行《消防法》集中学习,听取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工作汇报。随后,抽查暗访组分别到彭山、仁寿、洪雅、丹棱四区县,对标法律条文,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了60个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娱乐场所、社区、居民住宅小区、城中村和在建工程项目等,形成了问题清单。8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十庆、副主任李建章率检查组对东坡区、青神县、成眉石化园区、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市政府及10个市级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汇报。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其他4区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并提交执法检查报告,实现了执法检查全覆盖。
二、《消防法》实施情况
(一)消防组织和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区县政府按照《消防法》的要求,成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现调整为市应急委下设的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了《眉山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眉山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开展了城市消防风险专项评估,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确保消防安全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的落实落地。
(二)公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宣传、教体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联合下发宣传方案,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电影院、KTV、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依托消防“七进”活动和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在各行业系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教育、大培训、大演练活动,进一步扩大消防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五年来,全市累积发放消防宣传品和资料120万余份,1300余块户外视频持续播放消防公益广告,组织培训近300余期,培训人员80万余人次。
(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力有效。依法开展消防行政许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关、验收关,健全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开展经常性的督查,狠抓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易燃易爆场所、学校、商场、游戏厅等开展排查,建档立案,规范管理;大力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高层建筑集中检查、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整治。五年来,共开展检查5.5万家次,督促整改隐患7.2万余处,办理行政处罚1800余个,临时查封630余家、责令“三停”570余家,拘留170余人,28家重大隐患、5个区域性隐患挂牌整改到位。
(四)防火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五年来,市、区县政府加大了消防救援建设的投入,全市财政累计投入3.27亿元,其中,基建、装备等专项建设投入1.25亿元,新增登高、充装、照明、排烟、城市主战等消防车34辆,新增侦检、破拆等抢险装备14000余件套,先后在中心城区和乡镇补建市政消火栓1600余具,丹棱、青神、现代工业新城完成了城市消防站建设,启动了消防训练基地、东坡区崇礼新城消防站建设,全市灭火救援能力不断增强。
(五)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装备科技建设和战勤保障建设,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加强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多种形式建立专职消防队17支,配备了各类消防器材和车辆。全市基本形成了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职消防队为骨干、志愿消防队为补充的灭火救援体系。五年来,全市共接警3153起,其中处置火灾1450起,抢险救援557起,为民服务1146起,完成了“12·16”成乐高速青神段液氨槽车交通事故、“2·28”欧陆鞋城火灾、“7·22”丹棱强降雨救援等抢险救援。**年4月,眉山成为“全省唯一”被省政府通报表扬的连续四年消防工作目标考核为“优秀”市州。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消防宣传教育入脑入心不够。一是消防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宣传主要仍停留在摆摊设点、发放文字资料、新闻媒体、网络等方面,宣传效果不够明显;重点消防单位应急演练不多,参与人数较少,主要防火责任人缺少处置初期火灾知识和技能;防火技能培训简单化,培训工作不到位、不扎实。二是个别单位和企业对消防工作还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一些企业经营者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对火灾隐患熟视无睹,对消防设施和装备投入不足;个别企业对消防安全检查存在抵触情绪,对指出的消防隐患整改态度消极。三是多数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预防知识、自防自救和逃生知识欠缺,普遍不会使用灭火器具,不会扑救初起火灾。
(二)消防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一是消防设施规划建设滞后。中心城区按标准应配备消防站5座,现仅有3座。12个重点工业园区中仅金象化工园区、眉山经开区新区和甘眉园区(三个园区共建共用)完成城市消防站建设。天府新区(眉山)还未完成专项消防规划。眉山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10个消防站,目前只建成3个,其余7个未启动建设。大部分乡镇场镇未按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站点远低于国家要求和标准。二是棚户区、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市、区县主城区的棚户区、城中村普遍存在电气线路凌乱、老化、私拉乱接,违规使用电器、液化气,消防通道违规停放和充电动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三是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不到位。部分学校、人群聚集场所灭火器材配置不足、缺乏消防设施管理维护机制、消防设备破损、消防器材过期失效、消防管网压力不足和没有设置安全疏散标识。四是农村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大多数基层行政村尚未建立微型消防站,基层志愿消防队普遍缺乏专业的应急救援能力;农村房屋建设缺乏防火措施,一些房屋电气线路老化,极易引发火灾。
(三)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未到边到底。一是部门配合机制还不够顺畅。今年4月新修订的消防法实施后,住建部门消防工程设计审查、工程建设监管、竣工验收职能履行未落细且专业人才缺乏,宣传、教育、经信等部门对新修订《消防法》缺少学习和宣传培训。二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尚有差距。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三个必须”的要求,个别地方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消防安全责任未到边。三是基层消防组织建设有待加强。多数乡镇没有消防办公场所、没有专门人员,没有专项经费,属地管理责任未到底。
(四)综合救援能力严重不足。一是消防救援装备与任务需要不匹配。现有的消防救援装备已经不能适应处置高层火灾、化学灾害事故、自然灾害等“全灾种”救援任务的需要,专业救援设备严重缺乏,高层救援的大功率、高性能的消防执勤车辆少。二是消防力量和资源配置不均衡。现有消防员108人,仅占总人口的万分之0.31,远远低于全国万分之1.2的水平。全市16个专职(合同制)消防队应配专职队员390人,现有专职队员211人。化工专业救援队建设刚刚开始,水域、山岳等专业救援队建设尚未起步,能力严重不足。三是专职消防队员保障不足。全市无统一的专职消防队员招录、管理、保障、优抚优待等政策,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水平较低,年收入5万左右,极不利于队伍稳定和执勤战备。
四、建议意见
(一)切实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应急、宣传、教体、人力资源等职能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农村,分别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宣传消防法律知识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教会广大干部群众、学生灭火和逃生技能;指导重点防火单位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切实加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市、区县政府要加强机构改革后消防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进一步明晰部门工作职责,做好消防专业力量统筹配置,尽快建立和完善协调运行机制,确保机构改革后全市消防安全。住建、规划、消防救援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消防设施布局的技术性审查。住建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施工过程管理,防止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和违建后重复改建。要常态化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老旧城区、棚户区、城中村、“六小”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适时对全市城镇住宅小区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普查,对消防设施损坏的,及时责令整改,排除隐患;对消防设施存在隐患、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未取得消防许可证的企业,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产权人不明、多产权的建筑和场所进一步加强监管,明确责任;要抓好油电气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加大对违章作业行为的整治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自建房和用电消防安全的指导和监管力度。
(三)切实加强综合救援能力建设。市政府应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根据需要及时增加和改造消防站、基础消防设施和装备,要尽快添置大功率、高性能的消防执勤车辆,配备远程供水系统。要根据我市灾害类型和各区域具体情况,统筹考虑组建主要服务全市范围的化工企业、山岳和水域三个专业应急救援队,并建立市区县财政分摊保障的运行机制。要针对专业救援特点,分轻重缓急逐年配备先进的高性能消防救援装备,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救援工作的要求。督促区县政府加大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基础消防设施建设经费的投入,提升基层防控火灾水平。仁寿县要加快视高、黑龙滩消防站建设,洪雅县要尽快启动瓦屋山消防救援队和七里坪消防站建设,彭山区应尽快研究在成眉石化园区建立一个特勤消防站。
(四)切实保障消防救援队伍稳定。市、区县政府要研究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政策保障措施,研究出台专职消防队招录管理办法,全面提升综合救援队和专业救援队的保障水平,确保消防救援队稳定。要加强专业救援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大现有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知识的培训,使其尽快提高“全灾种”专业救援能力。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切实加大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业务指导,采取培训班、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执勤训练、灭火预案制定、演练以及灭火救援技能、战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队伍的战斗能力。
【篇三】
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在我县的深入贯彻实施,根据工作计划,5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县贯彻实施消防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公安局、教育局、安监局、工商局、住建局关于贯彻实施消防法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伟成大酒店、全福元商业有限公司、县消防大队,并到东城街道和辛寨镇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消防法,着眼于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和改善消防组织、设施、装备建设,社会消防监管网络不断健全,全县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能力不断提高,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县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将其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先后制定出台了《临朐县城市消防专项规划(**-**)》和《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县公安局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健全了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进一步增强。各镇(街道、产业园、风景区)建立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构建了“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防控火灾的能力显著提高。
(二)宣传教育效果明显。县、镇政府把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作为总抓手,将消防法的宣传教育列入全县普法规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消防法、省消防安全条例和消防知识。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产业园、风景区)还采取宣传车、标语、板报、专栏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提高了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救援能力逐步提高。一是高标准建成了县消防大队新营区,改善了消防官兵的训练、生活条件。二是建立了10个以镇街为主的消防“大网格”,56个以社区和村庄为主的消防“中网格”,331个以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为主的消防“小网格”,社会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三是加强市政消火栓和消防用水管网维护,新建消火栓20具,消防应急灭火能力进一步提高。四是加强消防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强化消防队伍救援能力训练,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执法监督和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严格落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规定,严格对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九小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现了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监管的无缝隙对接。二是积极开展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今年以来,已排查单位263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7条,下发责令整改书52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8起,行政拘留1人,有力地消除了火灾隐患。三是严格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及公共聚集场所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保障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能力和水平。
从检查情况来看,消防法在我县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法律的宣传还不到位,部分干部群众的消防意识还不够强,消防知识掌握还不够好,全社会消防救援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企业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消防设施不健全,尤其是人员密集的中小型企业消防设施配备不够到位。二是消防设备配备不足,装备较为落后,消防力量相对薄弱,人员待遇低,影响了应急救援活动的开展。三是执法力度还不够大,部分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还不够健全,部分在建、新建企业未办理建筑工程备案投入施工,甚至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对部分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监管、处罚力度不够,治标不治本,安全隐患较大。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消防法,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障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县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方,协同推进消防工作,严格追究火灾事故责任,真正形成消防工作“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要把消防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进村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深入宣传居民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和技能,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要加强对企业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促进和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要广泛地组织开展防火逃生演练,尤其要组织各类学校、医院、居住小区、生产经营使用易燃易爆产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根据预案进行消防疏散演练,提高社会公众逃生自救能力,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运行机制。县镇政府要进一步健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不断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各镇、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真正使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各镇(街道、产业园、风景区)要加强社区、村居消防组织机构的建设,确保消防组织网络体系健全,保证活动正常开展。要按照正规化建设要求,加强消防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消防战士执勤训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要加强消防队伍建设,逐步提高消防队员待遇,保持消防队伍的稳定。要严格督促相关职能单位把好重点项目审批关,真正把消防审核前置,确保消防安全源头管理到位。
三、完善规划,切实加大公共消防设施装备建设和管理力度。县镇政府要切实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协调发展,确保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力量建设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相互配套,同步建设。要不断完善消防工作投入增长机制,加强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购置先进的专用消防和应急救援车辆以及特殊装备,满足灾害扑救和应急救援的需要。要严格按照消防规划,进一步加大市政消火栓建设,加强消防用水管网维护,进一步加强镇街消防站建设,完善内部应急救援设施配套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切实消除重大火灾隐患。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违章建筑和机动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问题,确保灭火、救援、逃生的“生命通道”顺畅。要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市政消防设施排查力度,尤其要对消火栓进行拉网式的检查,明确维护管理责任单位,确保及时进行更换和维护,保证消防设施、装备和器材随时能发挥功效。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特别是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对查出的问题保证全部整改到位。要重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各镇(街道、产业园、风景区)要理顺农村消防管理体制,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要对火灾易发场所进行全方位排查,真正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篇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监督工作计划,常委会成立了以练知轩主任为组长,各位副主任、秘书长为副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于6月15日至7月3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和《福州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例一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为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5月中旬,内司委会同人代室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进行消防法律知识培训;6月上旬,开展执法检查前期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制定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6月中旬至7月中旬,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以“认真履职查隐患,积极建议促整改”为主题的明察暗访活动,并将明察暗访情况汇总交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6月15日至6月17日,与省人大常委会消防法执法检查组联动,深入鼓楼区、晋安区和长乐市开展执法检查;6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执法检查汇报暨动员会,听取市政府贯彻实施“一法一例一办法”的情况汇报,并对执法检查进行动员部署。从6月24日起,执法检查组分成五个小组,分赴我市各县(市)区开展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各县(市)区政府的汇报,实地察看了62个公众聚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场所,召开了14场座谈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例一办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领导重视,逐步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制
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制订下发了《福州市“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通知》,全面确立“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平安建设、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范畴,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和每季度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县(市)区政府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对年度消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县(市)区也采取领导分片包干等形式明确责任,落实工作,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投入,逐步改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部队装备
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在年度预算中,消防投入逐年递增。**年以来我市财政共投入3.38亿元,用于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部队建设,其中新建、改建、在建**等25个消防站,购置先进消防车86辆和2万多件消防装备器材,并将投资6000多万元的消防训练基地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市政消火栓1117个,修复490个,全市建成区市政消火栓配备达到国家标准的85.3%。投入近8000万元资金整改消除了104家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针对我市社区居民住宅火灾多发的情况,在**年投入640多万元的基础上,今年计划投入688万元对四城区部分小区消防设施进行集中整治。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
市政府每年都适时组织开展“三合一”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等多行业、多领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别是今年长乐“1·31”火灾事故发生后,全市组织检查摸排各类公众聚集场所3448个,高层建筑1448栋,地下建筑163家,督促整改隐患4813处,责令“三停”621家,拆除不合格装修材料近4万平方米,行政拘留18人。**年以来,依法追究了28人的火灾事故刑事责任,其中2人因放火罪被判处死刑。通过严格执法,有力地惩治了一批消防违法行为,起到良好的社会警示效果。
(四)协调发展,初步形成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格局
市政府在加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的同时,采取出台政策、培养典型、积极扶持等措施,大力发展文职雇员、合同制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截止目前,我市已招收合同制消防员259人,聘用文职人员60人,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12支,在156个乡镇配备专(兼)职防火员,组建801个志愿、义务消防队。我市的长乐金峰志愿消防队被省政府评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先进典型,**鳌峰志愿消防队也多次被评为先进典型。
(五)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市政府大力抓好消防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初步构建了消防、司法、劳动、教育和新闻媒体等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消防宣传教育体系。消防教育进入我市各类学校教育内容,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列入了普法、科普和劳动培训的内容。同时,依托法律“六进”为载体,有针对性地加强**和重点企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据统计,**年以来,在中央级媒体刊登消防稿件1376篇、省市级媒体2141篇,拍摄和播出18部消防宣传专题片,消防站对外开放2200多次,共举办培训班2900多期,培训6万多人次,有3158家单位组织了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六)提升能力,增强灭火救援水平
全市消防部队以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为已任,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深入扎实开展“三基”工程建设,队伍正规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年以来,全市有11个消防大队被县(市)区人大授予“人民满意消防队”称号,市消防支队被评为全国公安消防部队“三考”先进支队。广泛开展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建立和完善灭火救援机制,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年以来,全市各级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车辆2.3万辆次,出动警力15万人次,扑救火灾7885起,完成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任务7051起,救助、疏散遇险群众4586人,抢救财产价值约96.1亿多元。特别是在**“5·12”地震发生后,我市公安消防部队快速反应,奔赴灾区抢险救援,为夺取抗震救灾的胜利作出了应有贡献,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二等功。
二、贯彻实施“一法一例一办法”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火灾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年,我市共发生火灾1081起,虽比往年有所下降,但仍占全省总数的29.2%。仅今年上半年(截止至7月28日),我市共发生火灾678起,死亡19人,受伤22人,直接财产损失554万元。从检查情况看,各地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极易诱发火灾事故的隐患问题。各类“九小场所”大量增多,人员密集场所大量涌现,“三合一”企业屡禁不止,加上对这些场所的日常监管无法完全到位,诱发火灾事故的因素增多。检查组抽查的一些人员密集场所不同程度的存在安全出口指示设置不规范、疏散通道不畅通、配备灭火器不足或业主不会使用灭火器等现象,有的网吧乱接乱拉电线,有的农贸市场存在经营、储存、住宿合用的违规现象。
(二)消防设施、装备和警力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
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推进,城乡结合部市政消火栓、消防站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尚未能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比如**、**、**、**等城乡结合部基本没有设置消火栓。福兴投资区钢材市场共有43家企业,周边4条主干道应设市政消火栓24个,却只有3个。马尾区和八县(市)建成区市政消火栓欠缺191个。目前我市现役消防力量仅748人,尤其是全市承担社会面消防安全监管的消防执法人员只有85人,警力严重不足。
(三)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比较薄弱
一些地方在新农村发展规划中未统筹考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市67个一般建制镇的消防规划编制审批仅有27个,占40.3%,开始实施的仅有11个,占16.4%。全市2385个行政村中有1256个村的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等消防基础设施无法满足火灾扑救的需要。社区消防建设普遍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经费不落实的问题,特别是无物业管理单位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缺位,消防安全状况亟待改善。一些多产权单位存在消防安全责任不清、消防设施管理维护经费筹措不到位、火灾隐患整改难以落实等问题。
(四)有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
新修订的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但一些部门消防监管职责落实不够,在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行动中,参与不积极,配合不紧密,整改不到位。有的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依法将消防安全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违法核发行政许可。有的公安派出所没有按规定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还有个别行政执法人员、公安消防干警在执法过程中工作不到位,甚至玩忽职守。长乐“1·31”火灾就暴露出公安、消防、工商、文化等职能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中存在失控漏管甚至腐败等问题。
(五)一些单位和个人消防意识较为淡薄
一些企业主重生产利益,轻消防安全,舍不得投入资金完善消防设施、整改火灾隐患。一些单位和个人违法经营、违章作业酿成火灾时有发生。一些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自防自救和逃生知识,不会使用灭火器具,不会扑救初起火灾,结果小火酿成大灾。消防安全意识差,已经成为多数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年,全市有670起火灾是因为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的,占火灾总数的62%。
三、深入贯彻“一法一例一办法”的建议
(一)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一要进一步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消防违法工程、高层和地下建筑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二要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齐抓共管,严厉打击。三要健全部门依法联合监管审批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强源头管理,实现预防火灾的关口前移。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消防设施装备建设
一要建立与本地区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消防经费增长机制。对消防站、消防车辆、个人防护装备以及消防员高危补贴费等消防经费给予保障。二要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的地区差异问题。建议市政府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消防站、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部队装备建设予以适当补助。三要多渠道筹集资金,用市场化手段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促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
一要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村委会和社区消防组织管理网络,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普及消防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二要突出加强基层群众安全用火用电教育,使居民掌握防火、灭火、逃生等基本知识。三要对无物业管理、多产权单位多的社区进一步加强监管,明确责任,加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力度。
(四)健全和完善社会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一要积极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和管理方式的改革,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的消防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改进监管方式,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二要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有奖举报、公布通报、媒体曝光等监督制度,促进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三要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管和火灾隐患整改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火灾隐患。
(五)进一步加强消防队伍建设
一要在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提高部队灭火救援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强调从严治警,提高消防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要深刻汲取长乐“1.31”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完善内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切实杜绝消防审批和监管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二要进一步发展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继续发展合同制消防队、乡镇专(兼)职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同时,进一步研究解决合同制消防队员的征、管、用、训问题,发挥文职雇员的替代作用,以便现有警力更好集中精力加强监管。
(六)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宣传教育要抓重点、讲实效、常态化。着重抓好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者、重点防火单位员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抓好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常识、常见火灾的扑救和自防自救方法的宣传教育。二是公安消防机构要进一步向社会开放消防站,并扩大办好社区消防宣传点和多形式的流动消防宣传点,努力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三是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设消防专版、专栏、专题节目、开办消防信息网、举办消防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扩大消防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