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XX 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压降全镇道路交通亡人事故,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现制定方案如下:一、行动目标牢牢把握“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结合“亮剑行动”努力实现全镇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在年底前道路交通事故亡人数不超 2022 年同期,不发生两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不发生较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60 岁以上老年人交通安全知晓率 90%。

二、整治重点(一)重点车辆:电动车(二、三、四轮)、摩托车、重型、中型货车(含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面包车。

(二)重点违法行为:违规销售电动车、电动车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驾驶非标电动车、无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摩托车未佩戴头盔、逾期未年检,货车超载超员、疲劳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面包车超员车辆逾期未检验、“黑校车”以及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一)强化源头管理,预防交通事故1.加强重点车辆整治管理。

XX 交警中队要对全镇重点车辆进行梳理,对逾期未年检、未报废和违法未处理的车辆进行告知,督促车辆所有人及时消除隐患。

对重点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对交通违法满 12 分驾驶人和有记分记录的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2、加强车辆第三方监管平台运用。

加强重点车辆第三 方监管平台的运用,发现驾驶员存在接听拨打电话、疲劳驾驶、未实行“一停、二看、三通过”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通报各企业,落实企业对违法驾驶员的监管,形成闭环管理。

3.加强道路隐患整改与自查工作。

一是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县交安办下发的工作任务清单,针对隐患清单,逐条研究,按照轻重缓急,落实隐患整治的治理责任、治理措施、治理资金、治理时限和治理预案,建立“一点一策”实行挂图作战,整治一处销号一处。

二是镇交安办专班加强日常自查隐患工作,做好农村公路路口排查工作,按照“先急后缓”“先难后易”的原则,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非标电动车销售与道路行驶管理。

由交警、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 XX 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队,结合“亮剑行动”对全镇范围内的电动车销售店开展联合检查行动。

重点对销售未经强制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超经营范围、虚假宣传、欺诈销售,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以及销售伪造、变造行驶证、号牌等违法行为。

同时加强上道路行驶电动车的管控。

对于发现驾驶非标电动车,驾驶无号牌,伪造、变造、冒用号牌(或行驶证)的电动车及驾驶有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按要求严肃处理。

同时要加强溯源治理在路面执法和事故处理中发现违法电动自行车的,在依法处理的基础上,一律开展源头倒查。

(二)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强化村社区主体责任加强交管站、村(社区)交通安全劝导站运用。

村(社区)干部、网格员以及志愿者组成自治巡防队,结合亮剑行动早晚高峰开展路口交通文明劝导工作,各劝导员要守住镇主要路口,村主要进出口,提高电动车头盔率和守法率。

每月定期开展路面巡查工作,发现并及时整改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

对于顺利创建“百佳交通安全平安村(社区)”的村(社区),以及在“亮剑”统一行动和平时交通安全维护宣传工作中表现优异的村社区,在年底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