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市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就是要动员全市力量,打一场治堵保畅的攻坚战,规范交通秩序,还市民一个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

刚才,XX 同志宣读了《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整治暂行方案》,对这次整治工作作了总体部署。

市公安局等部门的负责人作了表态性发言,市政府与 11 家牵头单位签订了责任状。

希望大家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目前交通拥堵的现状,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多年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市交通乱象极其普遍,造成的危害极其严重。

(一)交通乱象普遍我初步归纳了一下,不一定很全面,至少有这”七乱”。

一是乱停乱放。

主要表现为机动车线外停车、逆向停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车等。

特别是马鞍山路、广场北路、中华南路、中山南路、沿江东路等路段车辆违停现象尤为突出,严重影响车辆通行;二是乱摆摊设点。

主要表现为流动摊贩占用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经商,行人和非机动车被挤到机动车道上,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 不能各行其道,严重堵塞城市交通。

尤其是珠山中路、广场南路、新厂路等路段占道经营现象极为严重。

更有甚者,占用机动车道摆摊设点,吕蒙昌江一中门前路段,经常被不法商贩占道为市,严重阻碍交通;三是乱闯灯越线。

主要表现为摩托车逆行、骑压双黄线,非机动车不看交通信号灯行驶、违规驶入机动车道,行人乱穿马路、跨越护栏、不走人行横道、闯红灯等。

特别是超标电动车,数量多、速度快、稳定性差,由于缺乏规范管理,驾驶人无序行驶不仅造成交通拥堵,且极易诱发交通事故;四是乱拐弯调头。

主要表现为有些机动车辆在明令禁止拐弯调头的地段违规调头,与正常行驶车辆形成交叉干扰,产生交通堵点,影响车辆通行。

特别是在广场北路二院门前、梨树园小区南门出口、中华北路延伸路与昌江大道交叉口以及瓷都大道与紫薇路交叉口等地段高峰期车辆违规左拐现象严重,引发交通拥堵。

而珠山西路人大路口和瓷都大道路口高峰期车辆违规调头现象也十分突出,极易造成交通堵塞;五是乱强行猛拐。

”强行”主要表现为机动车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强行通过斑马线,”猛拐”主要表现为机动车正常行驶时突然变道拐弯,轻则造成车辆刮碰事故引发交通堵塞,重则车毁人亡。

摩托车、出租车在行驶中经常强行变道猛拐,不知让多少人惊出一身冷汗;六是乱停车上下客。

出租车随意停车揽客、占用公交站点上下客、长时间滞留在招扬点候客、在马路中间和主要交通要道口上下客。

公交车不进站上下客,有的距离站台几十米处就停车下客,致使乘客在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并行,险象环生。

公交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 中违规鸣笛,尤其是使用高音喇叭扰民,严重影响城市形象;七是乱占用停车场。

表现为一些原规划、已建的停车场被改作它用,如金昌利陶瓷大厦、华达、景客隆等负一楼原设计都是停车场,都被改为购物商场;金鼎百货和沃尔玛超市门前的停车场大部分被改为娱乐场所和商业摊点,把停车问题推向周边路面。

(二)交通拥堵造成的危害严重交通乱象诱发交通拥堵。

交通拥堵不仅会导致经济社会诸项功能的衰退,而且还将引发城市生存环境的持续恶化,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城市顽疾”。

一是增加了居民的出行时间和成本。

出行成本的增加不仅影响了工作效率,而且也会抑制人们的日常活动,城市活力大打折扣,居民的生活质量也随之下降;二是扰乱了应急救 援 秩 序 。

在人 拥 车 堵 的 情 况 下 , ” 120” 救护 车 抢 救 生命 受阻、”119”消防车抢险救火被拦、”110”巡逻车出警被延误,”人命关天”却叫天不应,火警烧心却分身无术,案情紧急却战机贻误,怎不叫当事者怨、担当者忧;三是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交通乱象易出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又加剧了交通阻塞,形成恶性循环。

据统计,去年发生在中心城区道路上的车辆刮碰事故数量占全年总数的一半以上,城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XX 人,占全市区域内总量的 XX%;四是破坏了城市生态环境。

在机动车迅猛增长的同时,对环境的破坏也在不断增加,并且逐步成为城市环境质量恶化的主要污染源。

据权威部门检测,大气中XX%的氮氧化物来自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