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区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道安办《关于挂牌整治 XX 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通知》(粤道安办〔2023〕44 号)文件精神,从 2023 年5月24 日起,省道安办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开展为期12 个月的挂牌整治。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XX 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揭府办〔2023〕24 号)的工作部署,为全面整治我区交通秩序,增强整治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彻底扭转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切实解决今年以来辖区存在事故风险较高、道路安全隐患突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存量较多、农村地区秩序管理不到位、重点违法整治不到位等问题,确保摩电整治工作在规定期限内顺利摘牌,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聚焦“人、车、路、企”突出风险隐患,切实推动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实现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10%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 10%以上,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即“两降、一升、一个不发生”的总体工作目标。

道路隐患整改方面,12 处县级督办治理重点隐患路口路段尚未完成的 7处年底前全部完成治理,发生在无中央隔离和路侧防护路段的国省道交通事故比例同比下降 5%;重点车辆治理方面,“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重型挂车、面包车检验率、报废率以及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满分学习率均保持在全省中等以上水平;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实体化运作“两站两员”,推动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和劝导量同比上升 10%;重点交通违法整治方面,五类摩电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 10%,摩电头盔佩戴率达 70%以上,涉摩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6%以上,货车超载违法查处量同比上升 10%以上;宣传教育方面,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八进”活动和三年宣教整治行动,强化事故和违法震慑作用,力争涉及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头盔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违法数量明显下降。

  二、工作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高位部署推动挂牌整治工作,全面落实省道安办文件要求,挂牌期间,区政府成立区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宏鑫同志担任组长,王拥新、卢铭、林学铭同志任副组长,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整治 办公室(与区道安办联合办公),由卢铭同志任主任,林俊波(区政府办公室)、陈泽伟(交警市区大队)、周文鹏(区公安分局)同志任副主任,整治办公室抽调宣传、公安、交警、应急管理、城管执法、教育、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等单位各1名领导和 1名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开展具体整治工作,抽调期限至解除挂牌止。

  区整治办公室负责做好统筹、组织、协调工作;区本级和各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整治工作的具体机制、责任人员和经费保障。

  区整治办公室联合区道安办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 XX 区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 10%以上。

  责任单位:区本级、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提升道路安全防护水平  1.开展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治理。

由区整治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属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障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市道安办印发的《关于开展 2023 年度事故多发和严重安全隐患路口路段督办治理工作的函》(揭道安办〔2023〕19 号),大力推动 XX 区12 处重点隐患路段路口四级督办治理工作,其中5处隐患路口已经完成治理,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