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湛高速公路“4•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汕湛高速公路“4•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3 年4月5日9时49 分 , S14 汕湛高速西行K129+500M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路段,发生一起 2人死亡 5人受伤、车辆损坏、路产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梅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马正勇、市长王晖、市委常委陈金銮、副市长詹星作出批示指示要求,要全力做好伤员救治、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要举一反三,加强隐患排查,加大事故预防工作力度,坚决遏制交通事故上升势头。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现场处置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梅州市人民政府于 4月10 日批准成立了由梅州市应急管理局二级调研员陈宇飞任组长, 梅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河南省南阳市政府,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汕湛分公司派员组成的汕湛高速公路“4·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验事故现场、技术鉴定、调查有关单位、查阅相关资料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与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4月5日上午 9时49 分,徐光良驾驶豫 RFK936 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乘载张彩娥)牵引赣 G3391 挂号牌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沿S14 汕湛高速由东往西行驶,途经S14 汕湛高速K129+500M 梅州五华路段时,因注意力不集中,分别碰撞因前方交通事故缓慢行驶的由黄少波驾驶的粤A2855F 号牌小型越 野 客 车 ( 乘 载 洪 惠 儿 ) 、 由 张 树和 驾 驶 的 粤LH034H 号牌小型轿车(乘载程细美、陈乐銮)、由沈银驾驶的云HDF769 号牌小型客车(乘载罗昌良、沈必占、黎玉 先、沈康),造成程细美、陈乐銮当场抢救无效死亡,罗昌良、沈必占、黎玉先、沈银、张树和受伤,路产损坏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4月5日上午 9时57 分,梅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事故当事人徐光良报警后,将警情指派至交警支队指挥室,指挥室于9时59 分指令高速公路六大队棉洋中队出警处置,高速公路六大队棉洋中队由一名值班民警带领一名辅警于10 时16 分到达事故现场,值班领导、大队长张慧桥、棉洋中队中队长张俊宏接报后第一时间到场,现场于 10 时20 分向交警支队报告了事故情况。

  处警民警到场后,发现两部小轿车上共有三名司乘人员被卡困在车上,民警立即将情况通报了汕湛高速公路监控中心,要求立即对远端来车进行分流。

同时,对被困人员迅速开展了救援。

  10 时7分,汕湛高速公路路政大队二中队队员接到高速公路监控中心通知后于 10 时20 分到场,接着汕湛高速公路分公司副总经理、路政大队长到场,协助现场救援、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