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城市管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整治方案

XX 市城市管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整治方案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决战决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认真做好 XX 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 XX 大精神,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统领,以城市管理为抓手,遵循“先难后易、重点突破”的工作原则,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考核导向、结果导向,坚持“破难题、抓常态、出亮点、创品牌”,持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努力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二、工作目标按照《XX 市XX 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严格对照责任分工,落实目标责任,研究巩固措施,明确工作步骤,健全完善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确保城管系统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要求。

三、整治范围市建成区整治范围为:东至 XX 路(含),南至 XX 国道(含),西至XX 街(含),北至 XX 大道(含)。

四、工作任务(一)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加大城市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广场游园、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卫生保洁力度,全面清除路面有形垃圾和道路垃圾积存、黄土裸露,清除墙体污损现象。

落实标准:道路清扫率达到 90%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室达到 70%以上,路面无烟头、杂物、痰迹、污渍、瓜皮果壳、纸屑、塑料袋、淤泥、积土、污水,墙体和建筑立面无 1平米以上残缺污损。

(二)垃圾分类贯彻《XX 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严格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城市公共区域、社区小区、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全部实行集中分类投放,无散投、乱投现象。

落实标准:生活垃圾分类覆益率大于70%并逐年提高,垃圾箱桶在现有分类基础上尽快实现区分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箱体完整、干净,箱桶垃圾存量不得超过 50%,无溢出散落现象。

(三)市政设施整治提升对主次干道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路沿石、缘石坡、窖井盖、绿化带、排水系统等缺失、破损部分,进行全面修补或更新。

落实标准:路面无 1平米以上坑洼积水,绿化带无1平米以上花木缺株,人行道无道砖松动残破,缘石坡和路沿石无明显残缺,井盖无缺失和污水外溢现象。

(四)垃圾处理整治提升完善城乡垃圾收集站、垃圾运转站、公共卫生间设施,做到常态管理,周围无垃圾污迹、无明显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