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XX年全省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发言

在2024 年全省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2023 年以来,**市财政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注重结构调整,区分轻重缓急,逐步构建起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推动财政管理模式从粗放式向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转变,集中财力办大事成效逐步显现。

开源节流,增强资源统筹能力。

加强资源和资金统筹管理,开展财政资金银行定期存款招标,提升资金增值收益在保证支付清算的前提下,将财政专户间隙资金用于竞争性存放,年内增加存款收益 1.03 亿元。

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风险准备金计提规模,上缴财政收益较上年净增 2亿元。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管理的通知》,积极盘活存量,加大往来账款清理回收力度,清理撤销账户 32 个,收回长期挂账往来资金 7笔,共计1170 万元。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断调整完善公物仓管理体制。

优化财政投资评审流程,加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核减不合理资金 3.01 亿元。

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 明确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宣传费等一般性支出的节约目标,对展会招商、公车运行、资产调配等工作提出优化建议。

从严从紧编制 2023 年预算,坚持强化前置约束,“一上”前即下发“三公两费”和部门项目控制数,切实压减各类非必需、非刚性支出。

2023 年预算编制“三公两费”压减约 5.8%,一般性支出压减 15%左右。

突出重点,聚力发展民生事业。

坚守“三保”底线,对基层政府、困难地区适当倾斜,统筹中央留抵退税补助资金和市级自身财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2023 年以来中央、省下达留抵退税资金 40.78亿元已全部分配至各市(区)。

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牵头做好省运会筹委会财务部各项工作,精细化编制、执行筹委会预算。

及时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市级民生专项资金持续增长,市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对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全面落实到位。

出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全市累计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7306 万元。

全力服务保障“一轴一核三极三城”建设,梳理编制项目资金清单,综合运用专项债券等多项措施统筹保障在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