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2023 年10 月21 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 X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请审议。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生态文明建设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成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显著标志。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推进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中肩负着重要责任。

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主动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协作联动,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美丽中国建设。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近年来,伴随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扎实推进。

2018 年至今年 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 82.3万件。

其中,2018 年至 2022 年受理审查逮捕环境资源犯罪案件 6.5万件,比前五年上升55.7%;受理审查起诉21 万件,比前五年上升94.2%;办理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6.3万件,年均上升54.5%;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 39.5万件,年均上升12.5%。

(一)坚持严的基调,依法惩治环境资源犯罪。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2019 年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制定《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 今年 8月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加大对污染环境类犯罪惩治力度。

经持续严惩,此类犯罪呈下降趋势。

2018 年至今年 6月,受理审查起诉污染环境类犯罪 4.3万人。

其中,2022 年比2018 年下降 31.7%。

坚决惩治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犯罪,2020 年起协同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专项整治,牵头发布典型案例,起诉相关犯罪 8680 人。

某废铝加工点将熔炼中产生的大量铝灰交由无资质人员非法转运、倾倒、填埋,浙江检察机关以污染环境罪起诉18 人,并推动当地建起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加大对破坏资源保护类犯罪打击力度,此类犯罪呈上升趋势。

2018 年至今年 6月受理审查起诉35.1万人。

其中,2022 年比2018 年上升47.6%。

严守耕地红线,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起诉2.7万人。

针对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多发,起诉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 3.9万人,制发典型案例,今年 5月会同公安部、中国海警局专项整治盗采海砂违法犯罪。

(二)依法维护公益,充分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2018 年至今年6月,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 38.8万件、民事公益诉讼 5.9万件。

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32.6万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 99.3%,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

对于诉前解决不了问题、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坚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提起诉讼 2.5万件,法院已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