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门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消防部门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 xx 省委信息、xxx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充分发挥消防部门职能作用,提高消防服务水平,结合全市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 XX 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大局和建设法治公安的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思维,不断提升公安消防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组织机构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支队成立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支队防火监督处,负责优化发展环境的日常工作。

主任:副主任:成员:三、基本原则(一)坚持精简提速的政策原则。

要始终坚持依法设定,放管结合,规范权力运行,精简审批流程,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全面的政策支撑。

(二)坚持严管高效的监管原则。

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高效监管,改进监管方式,着力整治隐患,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坚持规范公正的执法原则。

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推进规范执法,强化执法监督,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清明的法治环境。

(四)坚持便民务实的服务原则。

要始终坚持服务民生,优质务实,出台便民举措,改变工作作风,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效能。

四、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 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需求为导向,坚持强化“简政放权、高效监管、规范执法、优质服务”,改进消防监督执法,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提高消防服务水平,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满意度。

(一)强化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发展的政策环境。

1.提高消防行政审批时效。

一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办理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缩减为 7个工作日。

特殊建设工程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评审时限由 30 个工作日缩减为 1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及复查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缩减为 7个工作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由 10 个工作日缩减为 5个工作日。

2.下调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查比例。

依法实施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建设工程的备案抽查比例,由“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95%、其他建设工程 90%”下调至“ 设 有人 员 密集场所 的建 设工 程 50 %、其 他 建设工 程10%”。

取消投资额在30 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 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3.实行就近消防备案。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实行属地就近原则,所有依法应当备案的建设项目均报由属地县(市)、区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监督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