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火灾事故调查情况的报告
“XX•XX”火灾事故调查情况的报告XXXX 年XX 月XX 日,XX 市XX 区XX 街道路 XX 号XX 住宅发生火灾,造成 X人死亡。为及时查明事故原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吸取事故教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XX 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 XXX 号)、应急管理部、公安部印发的《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火灾调查协作规定》(应急〔XXXX〕X号)和《XX 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XXXX 年XX 月XX 日,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总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的 XX 区XX 街道“XX•XX”火灾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开展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四不放过”的原则和“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的要求,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和原因,对事故性质和责任进行了认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火灾事故发生场所概况 起火建筑为 XX 自建房,房屋坐北朝南,北侧是空地,南侧是 XX 路,东西侧同其他居民房相邻,过火房屋其中一栋为木结构,一栋为砖混结构,两栋建筑均为一层建筑,位于 XX 省XX 市XX 区XX 街道 XX 路XX 号。木结构房屋,呈“田”字形布置,建筑面积为 XX 平方米,东西长 X米,南北宽 X.XX 米,高 X米,入户门位于南面 XX 路。砖混结构房屋面积 XX 平方米,东西长 X.XX 米,南北宽 XX.XX米。砖混结构从西侧进入客厅,客厅入户门为卷帘门。二、火灾事故发生经过和灭火救援情况(一)发生火灾的经过。通过调取监控和询问走访情况了解,XXXX 年XX 月XX 日X时XX 分许,XX 同儿子XX 离开家外出上班,X时XX 分许火灾发生,由于火灾发生在凌晨,X时XX 分许有过路人员在起火房屋前停留,X时许第二次有过路人员在起火房屋前停留,但都未第一时间报警。X时XX 分许 XX 在出租屋内听到异响后打开窗户看到房屋起火,大火已经烧穿屋顶,后遂才报警,发现火灾时火势已经扩大。(二)灭火救援情况。XXXX 年XX 月XX 日X时XX分,环城北路消防站接到XX 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调度称:位于 XX 市XX 区XX 街道 XX 路一民房起火。X时XX分,环城北路消防站出动X车XX 人前往处置,X时XX 分,消防站到达现场。现场火势处于猛烈阶段,起火房屋距离 主干道路较远,消防指战员通过沿道路铺设水带方式展开灭火救援行动,X时XX 分出水灭火,在灭火救援过程中围观群众反馈可能有人员被困。X时XX 分,环城北路消防站出动X车X人增援,大队值班人员 X车X人遂行出动。X时XX 分许救援人员发现一具疑似烧焦尸体,X时X分现场火势被控制,X时XX 分,现场明火扑灭,经现场多次清理后,此次火灾造成 X人死亡。三、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一)死亡人员基本情况。XX,性别: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户籍所在地:XX 省XX 市XX 区惠权路XX 号,户主。(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此次火灾共造成 X户居民受灾,过火面积 XXX 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贰拾伍万元整(¥:XXXXXX.XX)。四、火灾事故的起火原因、灾害成因和性质(一)起火原因。经调查走访、现场痕迹勘查、视频分析及物证送检,综合分析认定如下:认定起火时间为XXXX 年XX 月XX 日X时XX 分许。认定起火部位位于 XX木结构建筑卧室。认定起火点为卧室距东墙X.X 米,距南面隔断 X.X 米处。认定起火原因为木结构房屋卧室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