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变工作作风抓制度建设推进新时期公安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的调研报告
关于改变工作作风抓制度建设推进新时期公安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的调研森林公安是公安的一个专业警种,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不可缺少的重要武装力量。从一开始组建就列入公安序列,其性质与行政公安是完全相同,只是分工不同。根据 X 县森林公安局的机构职能、工作职责等方面推进新时期公安政治工作创新发展进行深入调研。一、森林公安队伍的现状X 县森林公安局现实有警衔人数为 10 人,协警 3人。根据 2009 年的森林资源调查,全县规划林地面积 111.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 77.7%,活立木蓄积量 5481849 立方米,森林覆盖率 70.49%。以我们日前的警力、财力情况,担负着全县 114 万亩林地资源的巡逻队和保护,工作任务是非常的重。平均每个干警担负着 11 多万亩的重任。不管刮风下雨、烈日炎热一旦发案都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近几年来主要突出成绩:一是森林公安局有独立的办案办公楼,方便了森林公安的办案,解决了以前拥挤的办公环境;二是有综合执法小组,加强了我县森林资源的管护,改变以往森林公安、林政股双重执法与执法责任不明确的现状;三是行政案件县林业局授权办理,提升了森林公安局在社会上的震慑力;四是在罚没款方面,县政府 给予 100%的返还用于工作中,给予一定的支持;五是抓好队伍建设,提倡学风,反腐倡廉,几年来队伍中没有发生违纪腐败现象;六是连续几年来,我局以及民警获得了不少殊荣:其中有 1人荣获二等功、5人荣获三等功、单位集体荣获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二、X 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由于森林公安建制晚,起步晚,人员编制少,经费预算走不出农口中,接不上地方公安之轨等等历史的、认识上的、管理上的和投入上的原因,使得森林公安队伍中长期存在的管理体制、民警待遇、人员素质等问题日趋突出,直接影响到森林公安队伍自身的长远发展和林业经济建设大局,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和林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如下:(一)森林公安队伍的管理体系长期不顺、经费无保障,严重制约了队伍规范化建设。森林公安是国家公安队伍的一个专业警种,是专门从事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一支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对森林公安工作的管理应纳入公安工作和林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都要关心、支持森林公安工作。(二)公安政法财政预算经费没有到位。我县森林公安局自建制以来就定位为县属二级机构,隶属县林业局领导。就森警编制而言,尽管2008 年全局民警已经都过度了 公务员序列。我局经费未纳入县财政公安政法的预算标准。一年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服装费、参加上级组织的活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油料费等等需30 多万元,是个相当大的缺口。由于经费没有保障,我局和办公用房、通讯设备、刑事勘察等技术等无法添置更新,严重降低了森林公安的快速反映能力,想作为,而为不了,致使案件查处难度大,犯罪分子不能及时得到依法打击和处理。由于经费困难,民警的待遇得不到兑现,以人为本,从优待警的政策难以落实。由于经费困难,影响到民警正常学习和培训,业务知识老化,学历层次偏低的问题难以解决,不少民警垫付公务费用,甚至跨年度才报销。队伍人心难稳,各种矛盾突出,这给管理工作增加了许多难度。(三)、森林公安民警的工资福利、政治待遇低。森林公安民警一直奋斗在艰苦的第一线,为保护森林资源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因为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上的长期不顺和受民警编制上的制约。与县内公安队伍相比,县森林公安为二级机构,副科级,连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都升格为副科级单位(省森林公安局下属的枫木林场派出所早定格为正科级单位),又高配不了。另外,我局近期走访琼中县、澄迈县、琼海市、儋州市、定安县等各市县,进行森林公安业务学习调研工作了解到,我县森林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