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信访工作的几点思考调研报告
关于公安信访工作的几点思考如何贯彻落实好 XX 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加精准高效的做好 XX 市公安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摆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信访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结合近年来推动我市公安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实际,笔者认为必须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特点,认真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才能推动实现公安信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一、当前公安信访工作现状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国家信联办、公安部、省厅等上级部门关于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强化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一手抓机制建设、夯实信访根基,一手抓事要解决、防控信访风险,持续推进公安信访事项控增减存,实现了信访总量逐年下降。积案攻坚专项工作成效明显、机制建设更加健全、信访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的良好效果,真正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调解矛盾纠纷、监督和建议等重要作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公安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复杂,做好公安信访工作任重而道远。一是部分基层公安机关对《信访工作条例》和《公安机关 信访工作规定》学习和研究不够,对公安信访事项受理范围认识模糊,存在该受理的不受理,不该受理的反而受理的现象。二是有的基层公安机关信访基础工作弱、队伍力量少、发展空间小、业务能力不强,干部不会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用惯性思维来回应新诉求。三是重复访占比较高。2022 年1月1日至 12 月13 日,反映到市局及以上部门来访、来信、网访共计件 XX 次,其中,重复访件XX 次,占比XX%。特别是个别重点信访人员反复多次反映问题。四是“结而不息”问题仍较突出。2020 年9月以来,国家信访局、公安部部署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积案专项工作,三批累计交办目前全部办结。但是部分信访事项未实体化解,导致已化解案件“回流”,很大程度上存在进京访风险隐患,进京访形势不容乐观。近年来,持续加大进京越级访治理力度,进京访形势逐步好转,但工作中仍在存在短板漏洞,源头稳控责任压得不实,进京越级访时有发生,特别是党的XX 大结束后,将面临较大“反弹”风险。五是基础工作还存在短板弱项。有的重个案调处、轻源头治理,治标不治本、事解心不解,不善于运用督察督办的手段推动落实,利用信访“三项建议权”,监督推动、督促整改不力。二、产生信访问题的原因症结每起信访案件的形成,都有其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 公安民警作为执法的主体,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大都集中在民警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不作为和乱作为上。(一)主观方面一是执法能力水平不高。不论在刑事执法还是行政执法中,“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执法顽症治难断根,“关系案”、“人情案”、违反“三个规定”禁而难绝。部分民警的素质不高,法律知识匮乏,在执法办案中,缺乏证据意识,造成办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导致有些案件由于缺乏主要证据而无法做出处罚,引发群众越级上访、长期上访。二是服务群众意识不强。一些民警缺乏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对群众反映和要求的问题推诿塞责,久拖不决,造成群众信访。有的民警特权思想严重,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本来执法无过错,造成群众负气而向上级公安机关上访“讨个说法”。三是初访重视程度不够。基层公安机关是解决处理信访问题的第一道防线,但是信访问题发生后,对初信初访不够重视,没有将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导致群众信访往往相信“官越大”问题越好解决,因而常常越级上访甚至进京上访,造成事前无人重视,事后疲于应付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