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摘要: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政府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在依法治国中处于重要位置,公安机关能否严格执法,提高执法质量,达到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依法治国的工作进程。

如何提高执法质量,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每一位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这几年,各级公安机关先后组织进行了新老“三项治理”,特别是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端正执法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培训,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但是公安执法工作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人民群众还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

因此,怎样理性地看待公安执法工作现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探究改革、完善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的措施,是每个公安民警应当高度重视、 深入思考、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

下面笔者结合驻马店本地的执法工作现状,就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谈些看法。

一、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执法不规范、执法质量不高,一直是长期困扰我们公安执法的一大顽症。

就如何根治这一顽症,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都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制订了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各项规定,狠抓了规范执法,严格依法行政,公安机关把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作为工作的重点,强力推进了公安执法工作。

从整体上看公安执法工作和执法质量有了明显地进步和提高。

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一些多年形成的、旧的执法习惯和执法观念还依然存在,公安执法工作特别是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相当突出。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受经济利益驱动,以罚款代替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导致案件降格处理的情况相当严重。

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视治安罚款为一种“创收”手段,对治安案件不注重调查取证,不分情节轻重,个别案件交钱走人,不拿钱关起来。

有的地方片面规定罚款指标,执法办案要看是否有“油水”可捞。

因而常常以罚代拘,在群众中造成犯了罪、违了法都可以赎买的错觉,忽视当事人的 合法权利,忽视了处罚的社会效益,群众对一些案件处理不公意见较大,反映强烈。

有的办案单位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往往先责令当事人交款或扣押当事人财物,当事人如交纳了,就将暂扣款用作罚款处理;如不交纳或交不出,就予以治安拘留处罚,以致对有些违法事实、责任相当的案件,出现罚款或拘留两种不同的处罚。

有的甚至当事人不交暂扣款,就又罚款、又拘留,特别是在办理案件中,办案人员抓住当事人不愿张扬的心理,以罚款代替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劳动教养的现象尤为突出。

据调查,个别单位办理的案件,有不少是应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或行政拘留的,还有部分行为人触犯了刑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但有的单位往往是一罚了事。

还有的地方用罚没款项发工资,造成了执法的不严肃性,影响了公正执法。

(二)部分民警法制观念淡薄,基本素质较差,特权思想严重,甚至办人情案、关系案,在执法中随意性大,不严格执法,主要表现为:越权处罚。

一些办案单位越权办案,办案过程中缺少报批手续,该报批的不报批。

有的派出所擅自处50 元以上甚至几千元的罚款,既不报请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又不依法出具有关法律文书,只开一张白条,有的还多收少开;还有的不按法定的处罚幅度量罚,如对应处以 200 元以下罚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