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公安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思考与总结
关于基层公安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思考与总结20xx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从党内法规层面对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 xx 个方面具体内容。“主体责任”的提出和深入阐释,使党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上责任更加明晰、要求更加明确,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基层公安机关党委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阶段有新作为,必须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现结合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学习和工作体会,谈一谈对基层公安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几点思考:一、落实主体责任对推动基层公安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全国基层公安机关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今年以来,党中央部署开展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影响公安队伍的顽瘴痼疾得到了有力整治,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进一步扎实有效推进。但应该看到,打造清正廉洁的公安队伍绝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依然任重而道远,应该时刻保持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AccessDeni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