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律条例》学习班上的发言:铸纪于心,践纪于行,共筑清风正气的纪律长城
在《纪律条例》学习班上的发言:铸纪于心,践纪于行,共筑清风正气的纪律长城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这次新修订的《纪律条例》既是对每名干部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对我们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的再次强化,更是对我们忠诚担当、清正廉洁品质的再度锤炼。学习《纪律条例》并非孤立的行为,它与贯彻集团创新理念、落实全面从严治理的战略部署紧密相连为集团公司团结统一、步调一致前进提供了制度保障。下面,我从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四个方面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一、自觉学纪:不是一时之事,而是一世之功学习纪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它是我们职业生涯乃至人生道路上的永恒课题。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既是对集团制度规定的细化延伸,也是对新时代新要求的积极响应。我们要原原本本地学,从字里行间去感悟纪律的力量,让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心中的“戒尺”;要自觉把学习纪律作为一种习惯,融入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中,让纪律意识成为我们行为的内在导向;要定期组织集中学习,要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主动查阅、讨论、反思形成“学中干、干中学”的良好氛围。通过系统学习,我意识到,纪律是干部行为的标尺是不可触碰的底线,每一次学习都应是一次自我审视,一次灵魂的拷问,我们应以自我革新的勇气,勇于面对自身短板不足,在持续学习中提升自我,确保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准确知纪:不是一纸空文,而是一面镜子纪律不是挂在墙上的装饰,也不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它是衡量我们行为的标尺,是照亮我们心灵的明镜。准确知纪,意味着我们必须掌握条例的核心要义,了解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绝对禁止的,特别要在思想模糊区、盲区和死角,认真对照检查,彻底清扫潜意识“垃圾”,从而在面临选择和决策时,能够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纪律条例》中的每一项规定,都是对干部行为规范的具体化,它像一面镜子,映照出我们的行为是否偏离了制度要求和人民的期待。因此,我们应当时刻保持警醒,常怀敬畏之心,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经常性地用纪律的镜子审视自己,及时发现并纠正偏差,确保我们的行为始终符合纪律要求,不偏离正确轨道。三、心中明纪:不是理解认同,而是净化升华心中明纪,不仅仅是对纪律条款的认知和接受,更是一种价值观的内化和提升。它要求我们不仅要理解纪律规定的内容,而且要从心底里认同这些规定,更要将其转化为个人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