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以期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党课讲稿: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以期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了“三个交织”,将“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作为新形势下腐败的新特点之一,并指出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将长期存在,这凸显出廉洁型政党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实践中出 场 的 价 值 逻 辑 。

相 较 于 传 统 腐 败 而 言 , 新 型 腐 败 之“新”表现在腐败的收益方式、交易行为上呈现迷惑性、智能性和间接性的特征,但是无论腐败披上何种形式的“隐身衣”,都无法掩盖权力寻租的“本面目”。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这已成为深化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内容。

借此机会,由我为大家作一堂党课报告,与同志们共同交流新型腐败的内涵及惩治策略,以期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营造崇尚廉洁的党内政治生态。

一、形态式表现:传统腐败向新型腐败嬗变的样态化呈现 新型腐败是一个动态概念,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形态表达。

新型腐败与传统腐败的呈现特点不同,主要体现在腐败的主体、方式、手段、收益、心理、类型和影响方面,但是究其本质都是遮蔽权力寻租行为的腐败新类型。

(一)腐败主体:从“单线式结构”转向“网状式结构”。

腐败主体是指权力异化过程中产生腐败收益的主要对象,既包括掌握国家公权力的党政机关人员,又包括与领导干部有人身依附关系的社会群体。

从概念上看,“单线式结构”来源于监督学的线性结构理论,意在说明腐败利益攫取中行贿与受贿主体的内在关联,这种腐败方式由于腐败主体关系简单,往往易于被“顺藤摸瓜”式的发现与传统腐败相比,新型腐败的主体往往呈现出腐败圈子化的“网状式结构”,这一特征决定了腐败主体不仅包括官员本人,还有自己的亲朋好友、司机秘书等特定关系人,这些腐败利益“共同体”在达成的“契约”下相互勾结,在行贿方式上织密了一个高黏合性的“蜘蛛网”,形成封闭性高、利益交织复杂的“非线性”网状关系,企图通过培养“代理人”的方式来为腐败蒙上“遮羞布”,达到“移花接木”的腐败效果。

目前,新型腐败还出现了一种特殊的权力寻租主体,他们将自己伪装成领导干部的“身边人”或“高级智囊”,打着帮助当事人“疏通关系” “职务升迁”的名义实施经济诈骗,这一类“政治骗子”“司法掮客”已成为治理新型腐败需要关注的特殊对象。

(二)腐败方式:从“直接性受贿”转向“间接性受贿”。

“直接性受贿”是指掌握公权力的领导干部本人直接参与腐败的发生过程,而新型腐败在利益攫取方式上的显著特征是通过“间接性受贿”来掩盖腐败发生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其一,“权益型”贿赂。

这一腐败方式主要表现为“数字货币”“基金理财”“公司原始股”等,以金融性强和价值效益持续性高来实现利益分红。

其二,“雅好型”贿赂。

这一腐败方式具有很强的伪装性,表现为行贿者打着鉴赏、收藏的名义,过度“迎合”和高价“追捧”领导干部的书法作品、美术摄影、图书著作等文艺作品,企图以“雅贿”方式实现利益输送。

其三,“投资型”贿赂。

这一腐败方式属于公权力主体以借款收息、幕后合作开办公司等实现“投资回报”。

其四,“依附型”贿赂。

一些企业主为了隐藏腐败行为,围猎领导干部的“身边人”,通过提供工作岗位、变相支付薪资报酬等方式实现腐败利益输送,这是典型的利用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的腐败现象。

其五,“非实体型”贿赂。

这一腐败方式表现为由原来看得见的“实体性价值”转为项目审批、政治攀附、职务晋升等,这属于“权权交易”的腐败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