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负伤不言悔 坚守岗位不松懈 ——都兰法院王海泉事迹材料

因公负伤不言悔 坚守岗位不松懈 ——都兰法院王海泉事迹材料王海泉,男,1966 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都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1985 年分配到都兰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香日德地区人民法庭副庭长、庭长、都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获得多项荣誉,1985 年被都兰县政法委评为先进工作者,2005 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2003 到2006连续四年被都兰县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清正廉洁,一身正气,用真情和汗水铸写了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与热爱。

2018 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之年,为确保全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

7月王海泉同志顶住审判工作的压力,在审理百余起案件的同时主动请缨,自愿分担执行工作任务领受数十起执行案件远赴沪、湘、冀等地进行执行,在工作途中王海泉同志不慎滑倒,致使脚踝受伤,但他果断处置,忍着疼痛执行公务,后经医院确诊为脚踝骨裂。

在院领导获悉他的伤情后,让王海泉同志回家休养,但他始终 放心不下院里的工作,想到我院员额法官仅仅 10 人,每个人手头负责案子又比较多,肯定忙不过来时,他主动放弃病假,拄拐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继续为自己所热爱的审判事业默默地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王海泉同志都认真负责、如履薄冰,反复审查案情,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力争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不管是传统类型的多发案件,还是新形势下不断涌现出的新型案件,总能准确地找到案件的合理切入点,准确地定罪量刑。

初心系人民 担当铸忠诚高原响起法槌声演绎司法为民冗情,王海泉同志,从事法院工作 36 年他爱着这份光荣而神圣的职业——法官,并为之作出了无私的奉献和牺牲,未曾有过抱怨和后悔。

他始终忠于宪法和法律,热爱审判事业,公正敬业,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之上恪守公正,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创下了不平凡的业绩。

近五年,都兰法院案件数量不断激增,身为立案庭庭长,他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面对日益增长的案件数量,他坚持带领全庭干警以擦亮窗口、把好关口为目标,不断探索立案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加强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等工作,充分发挥立案庭的职能作用,圆满地完成了立案庭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工作中,他自己以身作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