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乡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部署要求,全方位夯实全县粮食安全根基,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粮食生产硬任务,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把抓好粮食生产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提升单产水平,保持产量稳定,确保今年全乡完成粮食播种面积 38626 亩、总产粮食 12475 吨以上,其中早稻播种面积 11932 亩、产量 3995 吨、中稻播种面积 6780 亩、产量 2700 吨、晚稻播种面积 12764 亩、产量 4440 吨、其他农作物7150 亩、产量 1340 吨以上,粮食平均单产高于上年的目标任务(详见附件 1)。

二、重点任务(一)紧盯目标任务,强化组织推动。

1.认真谋划调度。

层层动员部署,立即组织发动,摸清辖区内耕地种植现状、基础设施条件、生产机械设备等实情,根据县里政策,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出台优惠政策,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紧扣农时扎实推进早稻生产工作,各村抓紧做好农资储备、面积落实、翻耕整地、播种育秧等各项农事,压茬推进早中晚稻和旱粮生产,确保全面落实粮食生产任务。

2.全面落实主体田块。

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开展种植意向调查,动员更多的种植主体发展粮食生产。

村组要结合年度早中晚稻和旱粮生产任务,逐茬逐季落实种植主体,精准到具体的田块,逐户登记造册,逐级建立落实情况台账(具体见附件 3、4),经村书记签字、加盖公章后,将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于 5月10 日、7月10 日、9月10 日前报乡汇总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3.保障农资供应。

组织开展农资库存全面摸底清查,对照粮食生产特别是早稻生产需求,及时组织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调配,确保货源充足、品种齐全。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春季执法护农、放心农资进村入户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坑农害农行为。

畅通流通供应渠道,引导“点对点”“一对一”配送服务,确保各类农资及时有效供应。

(二)补齐弱项短板,提高种粮效益。

1.开展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

优化土地流转服务,积极推动土地有序流转,积极引导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小农户对接,推行农业生产集耕、种、管、收、烘加工、品牌打造、销售于一体的全链条“大托管”服务模式,2024 年重点围绕国省道、高速、高铁等主要交通干线行政村开展试点,覆盖全乡 11 个村,试点“大托管”模式的土地面积达到4400 亩,进一步破解农业生产劳动力、品种、技术、装备、服务等制约瓶颈,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2.着实培育种粮大户。

推行“大户+小户”“大户+服务组织”“大户+订单”等模式,动员更多的种植主体发展粮食生产,引导应种尽种。

发挥粮油大户“样板田”示范作用和经营优势,积极“走出去”,招引外籍种粮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持续加大外引内培和政策扶持力度,全方位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着力培育早稻种植面积 50 亩以上的大户达到33 户以上,大户种植早稻面积 6100 亩以上,全年粮食生产种植大户达到73 户以 上,大户种植面积 19700 亩以上,大户种植面积达总种植面积 50%以上,推进粮油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

3.增加农业机械作业面。

支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奖补,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规范化管理方式,培育发展农机作业、集中育秧、植保服务、代收代烘等农机配套服务,2024 年重点扶持粮油烘干、油菜榨油等设备的投入力度,逐步实现耕、种、防、收、烘、储、加等全程社会化服务,降低成本、增加收益。

依托现有集中育秧中心和农事服务中心,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机作业服务队,努力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到所有村,耕种收综合机械化上水平。

(三)强化关键要素,提升单产水平。

1.开展撂荒耕地整治。

各村要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基本农田重点用于早稻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和“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

严禁在严格管控类耕地上种植粮食作物,从源头上严格管控粮食生产重金属含量超标。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对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田块,开展水利、机耕道、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分年度推进撂荒耕地整治。

杜绝新发生占用耕地种植草皮、花卉苗木、果树等“非粮化”行为,发生一起、整治一起、处理一起,已发生的存量要制定计划逐步整治到位。

2.全面推广良种良法。

深入实施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集成推广水稻“三控”、精准施肥施药、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节本增效技术模式,着力提升粮食产能。

推广富硒、绿色、有机等优质专用水稻品种,开展农业种子资源普查,加强传统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提升保种育种供种能力。

依托现有种业繁育主体,巩固发展杂交水稻制种产业,支持建设水稻制种基地。

深入推进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打造一批×ד好粮油”品牌。

3.强化防灾减灾。

树牢“抗灾夺丰收”“减灾就是增产”理念,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科学应对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完善病虫害监测防控体系建设,抓实稻瘟病、稻飞虱、草地贪夜蛾等重大植物疫病虫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植物疫情。

三、政策扶持(一)集中育秧奖补1.对早稻采用塑盘保温育秧(抛秧),集中育秧面积达3亩(含)以上(塑盘 4500 盘以上),大田抛栽面积 75 亩(含)以上的,按每亩秧田给予 800 元奖补。

春季制种育秧享受早稻集中育秧同等奖补政策。

2.对早稻采用工厂化催芽处理后,秧田保温育秧(机插秧),集中育秧面积达1亩(含)以上(秧盘2000 盘以上,按每亩大田需秧盘25 盘计算),大田机插面积 80 亩(含)以上的,按每亩秧田给予 1600 元奖补。

(二)规模种植奖补1.对累计耕种 5亩(不含)以下农田种植早稻的,机插每亩奖补 30 元、非机插每亩奖补 20元。

2.对累计耕种 5亩(含)-30 亩(不含)农田种植早稻的,机插每亩奖补 60 元、非机插每亩奖补 40 元。

3.对累计耕种 30 亩(含)-100 亩(不含)农田种植双季稻的,早稻机插每亩奖补 130 元、非机插每亩奖补 100 元,在种植早稻的田块上继续种植晚稻的每亩奖补 30 元。

4.对累计耕种 100 亩(含)以上农田种植双季稻的,种植早稻机插的每亩奖补 200 元、非机插每亩奖补 150 元,在种植早稻的田块上继续种植晚稻的每亩奖补 50 元。

规模种植奖补既考核面积,又考核产量。

验收奖补分两次进行,第一次验收:核实面积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