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乡镇粮食油料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2024 年乡镇粮食油料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1.总体要求。

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好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2.目标任务。

各乡(镇、场)要对照全县 2024 年粮食油料生产计划指导表,按照“保面积、稳产量、重服务”的工作目标,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粮食播种面积不少于 20.12 万亩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 1.43 亿斤以上,其中大豆任务 0.4 万亩,油料面积 8.25 万亩。

按照“调结构、创品牌、增效益”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绿色稻米、生态稻米、有机稻米等优质稻米,要深入挖掘旱地潜力,积极发展薯类、玉米和大豆等旱粮作物。

各乡(镇、场)要对照计划表,进一步细化落实到人到田,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二、重点工作 1.落实耕地保护措施。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水稻生产功能区要全部用于保障水稻种植,优先种植“双季稻”;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保障粮食生产面积;一般耕地要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菜等农产品及饲料生产,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的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

已经在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种植林果、苗木、草皮和挖塘养鱼的,要逐步恢复种粮或置换补充,根据作物周期、生产现状及对耕作层的影响程度,明确时间表,签订承诺书,切实做到耕地实至名归,农田必须是良田。

要压实压紧抛荒地治理属地责任,推进有条件的抛荒地全面恢复耕种,鼓励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统一流转抛荒地给龙头企业、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耕种。

对开发利用撂荒地用于粮油生产的,市级将按照 120 元/亩标准补贴实际复耕主体。

2.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加快 2024 年度 1万亩在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确保春播前保质保量完成田间工程建设,支持整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科学推进2024 年度1.4 万亩项目建设任务,其中新建面积 0.7 万亩,改造提升0.7 万亩,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压实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资金,提升建设质量。

以 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引导解决抛荒地不能种、不易种的问题,稳步提升规模化种植水平。

认真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持续开展酸化耕地治理,推广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综合技术模式,不断提升耕地质量水平。

3.推进稻米产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xx 省农业七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5 年)》要求,大力发展绿色稻米、生态稻米、有机稻米等优质稻米,加强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立以品牌为引领,以品种为纽带,以加工企业为龙头,以适度规模经营为基础,以技术服务为依托的优质稻米产业发展新机制,开展品牌创建,宣传推广,培育电商渠道,培养本地网红,建设田间直播基地。

4.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以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为依托,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全程机械化,加快水稻机播、机抛、机插、机防、机烘等农业化集成技术运用,打通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卡脖子”环节。

加快培育和推广一批优质高产、品质好、抗性强、耐贮藏、产销对路、适宜机械作业的粮食优良品种,提高良种化水平。

大力推广优质籼粳杂交稻、再生稻,深入推进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模式以及早稻早育、增施穗粒肥、冬闲田翻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