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地”改革的调研报告

关于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地”改革的调研报告“最多跑一地”的改革实践早于“最多跑一地”理念的提出。

早在2003 年,江苏省南通市就提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在全国率先将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实体化运行,即通过“重点部门集中常驻、一般部门轮换入驻、涉事部门随叫随到”形式,对群众提出的矛盾纠纷、信访事项,集成办理、统筹调处,实现矛盾纠纷和各类事件的“一站式”办结。

一、“最多跑一地”的内涵与特征。

(一)基本内涵。

“最多跑一地”的核心本质和运行机制与浙江省所倡导的“最多跑一地”改革有异曲同工之处。

自 2019 年开始,浙江开始探索从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到社会治理“最多跑一地”改革,先后建立了 90 个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后来又全面迭代为社会治理中心。

目前,“最多跑一地”是“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社会治理领域的延伸拓展,是深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举措,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再发展,旨在全省范围内加快打造一站式的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在此基础上,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健全“五调联动”(诉调、警调、网调、专调、访调)的工作体系,将“多中心”聚焦为“一中心”,达到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的目标。

综观现有研究,本文认为“最 多跑一地”是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创新,其实质是地方政府转变碎片化治理理念,建设并实体化运行一站式综治中心(社会治理中心),整合分散的治理资源、聚合治理力量,最大程度满足基层复杂多样的矛盾纠纷化解现实需求,破除社会治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就治理而抓治理”的困境,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源头。

(二)主要特征。

相较于以往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最多跑一地”通过“物理聚合”,打造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现基层治理体制和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有效创新,形成多参与、高协同、可持续的聚合治理格局,其在价值取向、核心理念、治理策略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质。

1.“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是我们党立党、兴党、强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最多跑一地”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整合信访、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实行“一窗口”统一受理群众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诉求、系统指派、分级分类处置,变分散的多个处理部门调处为“一中心”集中调处,避免了人民群众多次跑、多地跑、往返跑等情况的发生,有效提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效率。

群众和企业能够在“一地”申诉、回应、解决矛盾纠纷,即“一扇门进出,事情全办清”,不仅意味着矛盾纠纷能得到高效低成本的化解,也意味着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更好的满足。

“最多跑一地”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能更好地服务群众,真正体现了“以人民为 中心”的价值理念。

2.聚合集成的治理理念。

当前社会矛盾的形成可能涉及多部门、多领域,要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亟须将分散的治理部门、专业领域等与矛盾化解的迫切需求有效衔接起来。

“最多跑一地”变碎片化治理为源头介入、主动排查、协同联动的聚合集成治理,通过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的集成与融合,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从“单兵作战”升级为“联合作战”,显著提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效率,进一步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机制,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3.智慧联动的治理策略。

“最多跑一地”既实现了多部门空间的“聚”,更依托智慧管理平台、探索联合接待、联合研判、联合调处等相关工作机制,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融”。

“最多跑一地”省、市、镇、村等诸多智慧化管理应用程序,变部门线下矛盾纠纷化解的治理方式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双重办理方式,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的智慧化治理。

借助智能化、数字化手段将办事人员和来访群众从纷繁的数据中解脱出来,建立并完善科学、弹性、高效的体制机制,推动数据资源集成共享、整合应用。

4.融合而成的治理效果。

“最多跑一地”改革是超越了公共管理范式中的合作治理,其延展、深化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通过跨部门、跨层次、跨区域的物理整合,加之机制融汇、平台融通、力量融聚等“化学”融合,有效解决了矛盾纠纷化解中所需对话沟通、权力共享、资源整合等问题,通过整合社会组织、乡贤等社会力量,实现政府与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