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调研报告
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户分散经营成本的增加,如何解决农户“不愿种、不想种”的问题,提高土地产出率,防止土地撂荒,确保粮食安全已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一个难题。为破解这一难题,基层政府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农户都在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创新,创造出很多鲜活的经验。特别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快速发展,更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全新的途径和办法。一、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现状与特点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指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前提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的一种农业经营方式。目前,我市从事社会化服务主体 243 个,服务面积 48.2 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 11%。农业社会化服务在探索创新中蓬勃发展,已成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机制,成为发展农业生产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举措。总结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 1.市场是社会化服务的催生剂。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是伴随着我市农村劳动力数量减少、农业装备水平提升和农业生产内部分工细化逐渐发展起来的。随着劳动力数量减少,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成为可能;农业装备水平的提升,使较少的劳动力通过机械化作业完成大片土地耕种成为可能;农业分工细化,使原来由单个农户完成的农业生产全过程可以有效地划分为不同的生产环节有不同的组织承担成为可能。在 xx 区彪角镇上庄村,全村 1200 亩耕地,由惠民合作社种植粮食和玉米,合作社拥有机具 16 台套,有效完成了田间作业,年营业收入达到 295 万元。2.效益是社会化服务的推动力。参加社会化服务的主体,都将获得经济效益作为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前提,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农机作业类合作社,相对关注于机收、机播等业务,在为农户提供的合同菜单式合同中,主要集中在这两项业务中,如 xx 县的 xx 合作社,年托管土地面积10900 亩。当然,部分合作社也开展了土地流转服务,在我市北部旱腰带地区,一般以每亩600-800 元的标准流转土地,通过一年两熟的小麦和玉米种植,每亩地可以获得500 元以上的利润。 3.新主体是社会化服务的主力军。参与社会化服务的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农机专业户,也包括一些为农业提供服务的传统市场主体,如中国邮政和中石化等公司。从数量上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占据着主导地位,我市有 169 个合作社开展服务,占主体数量的 69.5%,服务面积 36.8 万亩,占开展社会化服务耕地面积的 76.3%。村集体经济组织虽然启动较晚,但在沟通农户、流转土地上却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在xx 县,中石化通过在生产技术、土壤检测等方面的优势,与xx 县、xx 区和 xx 县200 多个规模在50 亩以上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及村委会签订服务协议,年服务小麦面积达 2万亩。4.粮食是社会化服务主体的主方向。在已有的服务主体中,来自于粮食生产的服务组织发展速度超出想象,已成为主力军。这主要得益于粮食生产对规模的要求和粮食价格相对稳定,以及农机化水平的大幅提升提供的可能。特别在我市 xx 县,由于现代牧业、得力康等大型企业对青贮饲料的需求,带动玉米种植面积的扩大。与粮食生产相反,其他产业的社会化服务主要以提供主要生产环节服务为主,如在 x县的猕猴桃产业上,发展较快的是花粉服务和水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