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X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南宁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典型火灾事故教训,全力整治 X镇“九小场所”火灾隐患突出问题,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多发频发态势,根据全国、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消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X镇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全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落实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方案安排,聚焦“九小场所”、沿街铺面、经营性自建房等不托底场所的火灾隐患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紧盯薄弱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利用半年时间集中整治“九小场所”突出火灾风险,全力遏制有影响火灾事故和“小火亡人”多发频发态势,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任务措施聚焦“九小场所”、沿街铺面、经营性自建房等经营场所,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规住人、违规占道经营、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违规设置防盗网等突出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组织全面排查。

各村委(社区)、镇直单位要压紧压实属地 责任,指导本辖区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微型消防站充分联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综治(网格)中心,各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全面开展排查,对排查发现的“九小场所”逐一登记备案,将基本情况和隐患信息录入“广西社会治理信息平台”,督促经营场所管理者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对一时无法整改的严重隐患,各村委(社区)、镇直单位要制定整改计划,分期分批推进整改。

同时,各村委(社区)、镇直单位要结合市委政法委开展的自建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工作,对去年自治区组织的经营性自建房“回头看”行动进行“回炉”“补课”,督促各村委(社区)发动网格力量重点核查自建房是否落实防控电动自行车火灾“四有一做一逃生”有效措施(有简易喷淋设施、有烟感报警装置、有智能充电、有灭火器、做物理隔断、装逃生窗),梳理分类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按职责明确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和整治,形成闭环。

(二)落实部门监管。

各村委(社区)、镇直单位在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九小场所”的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市场主体开展企业“年报”契机,督促村委(社区)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完善消防安全审批手续,强化源头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对辖区反馈的涉及本领域主管“九小场所”问题清单、隐患清单,及时督促经营场所进行整改;对存在违规搭建,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广告牌、防盗网、铁栏杆、石墩,堵塞占用消防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