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XX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文有道(www.maok.cn)收集整理,每天更新海量优质范文,让写材料变得简单!2023 年度 XX 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23 年是“十四五”的深化之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提升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态势,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突出直接监管工作重点,兼顾综合监管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平安 XX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部署。

将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违法行为纳入监督检查计划执法与专项执法监察行动相结合,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程序,加大对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的查处力度,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依法严惩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做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以“零事故、零死亡”为总体目标,以组织专项和重点执法监察为突破口 文有道(www.maok.cn)收集整理,每天更新海量优质范文,让写材料变得简单!以日常执法监察为抓手,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警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有关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群防群治事故隐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日常巡查责任(一)及时整改,严格督查。

对检查中发出的整改(停工)通知书的项目,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措施,抓紧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将整改回复单及时上报。

尤其是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建立跟踪监管机制,坚持绝不放过的原则,明确专人督查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一律从重处罚。

(二)对标对表,提前自查。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对号入座,严格对标对表,提前对安全隐患逐一排查,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积极主动与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沟通,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完善机制,长效管理。

进一步督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树立规范管理意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完善内部管理,健全企业质量和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加强施工现场项目部建设,确保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投入,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严把质量关,促进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四)从严执法,强化联动。

进一步强化联动执法,继续和多部门联合互动,加强信息沟通,规范建设各方行为,有效遏制违规行为,形成对施工工地违法行为的高压 文有道(www.maok.cn)收集整理,每天更新海量优质范文,让写材料变得简单!态势,有效提高整治效果。

四、加大各类专项整治力度(一)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督促责任各方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生产安全责任,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重点围绕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情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现场质量安全控制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以及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及市场行为情况;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预防及治理情况;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质量;电线电缆等材料的质量情况及隐患排查情况;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的编制、审批及施工组织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落实情况等。

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问题或隐患的工程,进行限期整改。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建设责任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二)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在2022年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巩固成果,持续开展治理行动。

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领导同志带队检查等方式,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完善形成一套管用、实用的施工安全监管措施,推动治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三)深入推进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主动报告工作。

各项目开工后,施工总承包单位一季度内不少于一次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主动报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危大工程施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向监督机构书面报告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