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关于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鄂食药监文〔20164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是餐饮食品安全的组成部分,事关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服务行为,督促网络食品经营者落实相应主体责任,保障广大公众饮食安全,现就加强我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当前,网络订餐已成为一种新的餐饮消费形式,提供订餐服务的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也日益增多,但一些订餐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没有履行主体责任,违法经营现象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各地要高度重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和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内容,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建立制度规范,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消除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隐患。

二、认真做好摸底排查

各地要结合实际,主动加强与工商、通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切实摸清辖区内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底数,建立健全网络订餐监管档案。要以高校周边、商务集中区、大型社区等为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完善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三、严格网络订餐监督管理

要依据《食品安全法》中有关网络食品经营的规定,加强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明确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平台建立网络订餐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实名登记管理,加强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加工制作现场核查把关,禁止无实体店铺、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入网。要强化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日常监管,严格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入网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具有实体店铺和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按照法律法规及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进行食品加工、制作和送餐,确保满足食品安全要求。

四、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主动协同工商、通信、公安、城管等部门,针对网络订餐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网络订餐经营活动的查处打击力度。发现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未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对无照无证从事网络订餐经营的黑作坊要坚决予以取缔。

五、大力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各地要加大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和引导,积极宣传网络食品安全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法规知识等,引导网络订餐服务经营者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积极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消费意识。同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督促网络食品经营者在网站醒目位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投诉方式,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要加强与媒体沟通,及时发布网络订餐监管工作动态信息,积极回应消费者关注,大力营造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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