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友咨询跨市公选文有道和招考政策的回复
公选王遴选网讯 近日,一名江西网民给省长留言,称自己是在九江工作的抚州人,希望通过选拔或者其他方式回抚州工作,并咨询相关选拔和招考政策。
网民留言及官方答复如下:
【网民留言】
我是一名在浔事业单位的抚州人,想通过选拔或者其他方式回抚州老家。最近的公开选拔都是有限定本县事业单位才能参加,最近教师都出台选调在外事业单位的,我想问1以后会不会增加公选次数以及规模,能否取消限定?2相关的人才流动机制尽量跨市,流动才会选择出最佳3最近抚州是否有相关的考试安排?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抚州市近年选拔干部仅限本地事业单位干部才能参加等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关于印发<抚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抚办发〔2016〕16号))的文件精神,抚州市2016年已组织实施从本市、县(区)现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遴选到市直单位工作,其主要目的是畅通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市级单位工作的渠道。 按照文件规定,抚州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每年将定期开展。公开招聘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面向全社会进行招聘,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今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拟在近期开展,建议你密切关注,并可报考理想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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