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关于成立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中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沂市人社局关于成立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中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健全我局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依据《徐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中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徐人社发〔2016〕194号)精神,经研究,成立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中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蔡 忠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陆敬权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就业处主任
成 员:晁海洋 就业促进科科长
陆晓秋 就业处副主任
徐 莉 社保处副主任
谢远志 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倪荣军 仲裁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就业促进科,晁海洋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联系人:晁海洋,电话:88983196 13805229722)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