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情况报告两篇

篇一:

县纪委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情况报告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后,陇西县纪委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采取多种形式迅速组织学习,让《问责条例》各项要求入脑如心。

与贯彻落实七一讲话紧密结合

推动学习贯彻七一讲话精神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在学思践悟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讲话精神和《问责条例》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到从严治党的各个环节,转化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正能量,始终做到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

及时将《问责条例》等党纪条规列入两学一做重点学习内容,认真研读、加强交流,坚持学深学透,全面掌握问责的主要表现、方法和问责分类,牢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更好地用《问责条例》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形成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与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紧密结合

以严明纪律为重点,在学深学透的基础上运用好《问责条例》,按照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严格问责。运用四种形态,突出典型问题,加大曝光里的,发挥震慑效应,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今年上半年,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203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7人,分5次对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5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通报典型案例44人;立查各类案件54件,其中党纪案38件、政纪案16件,涉及人员57人;给予党纪处分31人,政纪处分26人。

篇二: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情况报告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后,襄阳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把问责条例的学习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725日下午,举行了2016年第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市纪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肖邦明同志进行了领学,肖邦明同志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结合工作实际谈体会和建议,进行了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在谈体会时,肖邦明同志提出:问责条例的出台,彰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解决了我们党内法规制度滞后的情况,从根本上解决了谁来问责、对谁问责、问什么责、怎么问责等问题。在结合工作实际谈建议时,肖邦明同志提出:一是要认真学习问责条例相关规定,做一个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二是要廉洁自律,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为官;三是要敢于担当,树立“为官不为平生耻”的观念。

局党组书记、局长范景玉同志就我局学习和贯彻问责条例特别强调:

第一、要深刻认识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增强“四种意识”,激发责任担当。局党组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的主体责任,同时构建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各党支部要切实将学习传达的任务落实到位。

第二、要把问责条例的学习贯穿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始终,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的实质和要义,充分认识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第三、局党组将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组的工作,搞好配合,自觉接受监督。

第四、要切实为民理财,加强履职尽责,全面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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