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越级行文?
越级行文
越级行文是指下级机关越过自己的直接领导机关向更高的上级领导机关直至中央或上级机关可以跃过直属下级直接向最基层单位的行文,是行文方式之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什么情况用
一、遇有特殊重大紧急情况,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如逐级上报,可能会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时;
二、经多次请示直接上级,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重大问题;
三、上级领导或领导机关交办,并指定越级直接上报的事项;
四、对直接上级机关或领导进行检举、控告;
五、直接上下级机关有争议,而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
六、询问、联系无需经过直接上级机关的一些工作问题等。
七、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为使文件精神尽快与群众见面,以便更好的贯彻执行,采用电视、电脑、电话、广播、报刊等方式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