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湘邵质监发〔2015〕40号

各县(市)局,市局各科(室)队,省特检院邵阳分院:

近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电梯安全事故,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管,确保全市电梯运行安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8月7日视频会议和湘应急办发【2015】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

要加大对电梯安全的监管力度,督促电梯制造企业及安装、改造、修理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每台电梯的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督促其落实使用管理、日常保养维护等制度措施。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等公众聚焦场所,要强化电梯日常管理和监控值守,最大限度减少电梯事故发生。电梯安装、使用、维保等单位,要按照《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制定并落实相关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电梯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失。

二、强化安全督查。

要按照湖南省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的工作要求,对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采用单机械部件制动器的电梯以及老旧电梯、“三无”电梯进行一次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持证及业务熟悉情况、检查电梯使用登记标志及安全警示标记是否悬挂或张贴在显著位置、检查电梯内设置的报警电话是否畅通、呼层楼层等显示信号功能是否有效、门防夹保护装置是否有效、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出入口急停开关是否有效、限速器校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维保单位是否有资质和维保合同、是否有维保记录并经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维保周期是否符合规定。对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监察部门责令使用、维保单位及时整改,严重事故隐患执法部门要坚决依法封停电梯,对违法使用、违法维保的单位和行为执法部门要严厉查处。

要督促制造单位开展电梯安全运行状况的跟踪调查和技术帮助。电梯制造单位要对其制造投入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单机械部件制动器等使用年限较长的老型号制动器、使用时间较长的老旧电梯、非本生产单位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安全运行状况的跟踪调查,要主动公示其电梯和重要部件的调试和保养方法,保障部件和配件的供应,对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义务提供技术帮助和指导。如因设计制造等生产原因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要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报告当地质监部门。

三、全面排查隐患。

电梯制造单位要对其制造投入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单机械部件制动器等使用年限较长的老型号制动器、使用时间较长的老旧电梯、非本生产单位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安全运行状况的跟踪调查,要主动公示其电梯和重要部件的调试和保养方法,保障部件和配件的供应,对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义务提供技术帮助和指导。如因设计制造等生产原因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要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报告当地质监部门。

电梯使用单位要对使用的电梯再进行一次风险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电梯,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电梯使用单位特别是公共场所、交通领域、人流密集场所电梯使用单位要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熟悉电梯的结构和安全管理要求,坚持每日电梯投入运行前,对电梯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或通知维保单位前来处理,情况紧急要立即停止电梯使用并报告本单位相关负责人。电梯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电梯使用标志、自动扶梯的紧急停止按钮应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位置并明显标示。

电梯维保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按时按项目开展电梯维护保养,特别要加强对电梯制动系统、门系统、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检修盖板、楼层板、防护挡板以及梳齿板等安全附件和重要部件的维护保养,保证电梯的安全性能符合标准要求。维护保养作业后应对有关连接线路、盖板等的复位情况进行仔细确认,保障设备处于安全状态。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赶赴现场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电梯使用、维保等单位要结合电梯使用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定期检验等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及时整改到位。各县(市)局要对辖区电梯制造、安装、修理、使用等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排查整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于投诉多、故障多发、使用时间长并维修频繁的电梯以及采用单机械部件制动器的电梯,要查明每台电梯的安全风险和隐患,使用、维保单位要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提出更新、改造、修理的整改建议和措施,及时进行更新、改造、修理。要向当地政府汇报在用电梯存在的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更新、改造和修理的资金,确保电梯及时更新改造修理。

四、落实检验把关。

省特检院邵阳分院要对检验区域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频繁投诉、故障多发、使用时间长的老旧电梯以及采用单机械部件制动器的电梯进行一次巡检和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消除事故隐患。在巡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特别要检查电梯制动系统、门系统、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检修盖板、楼层板、防护挡板以及梳齿板和安全附件及重要部件的维护保养和复位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行重点校验和测试。对严重事故隐患、未落实维护保养单位的电梯要报告当地质监部门依法处置,全面落实电梯检验技术把关责任。

五、广泛宣教培训。

各级政府及安监、质监等部门,以及电梯制造、安装、使用等企业,要加强对电梯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电梯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技能,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电梯安全、安全使用电梯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责任追究。

要建立健全电梯质量安全追溯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违法进行电梯生产、安装、使用、维保等活动的企业,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8月7日  

 

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