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和部门在公文写作中应慎用“重要讲话”
当前,“重要讲话”是新闻媒体以及机关(单位)公文中出现频率很高的词语,人们耳熟能详。毋庸讳言,事实上有很多“讲话”并不“重要”,却被人们习惯性地冠以“重要”二字,“重要”大有泛滥之势。这种现象究竟好不好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那么,究竟什么样的讲话才真正称得上是“重要讲话”呢?按理说应当是指那些内容重要、意义重大,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和真理性的讲话。
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不看内容如何,只要是领导同志的讲话,就毫无例外地在讲话前面加上“重要”二字;众多的新闻媒体对相关领导同志的讲话在报道时也千篇一律地冠以“重要”二字,这是很值得关切和研究的。毛泽东同志在1957年3月12日《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有一段话讲得很精彩:“我们现在有些文章,神气十足,但是没有货色,不会分析问题,讲不出道理,没有说服力……我们应该老老实实地办事,对事物有分析,写文章有说服力,不要靠装腔作势来吓人。”(人民出版社,1964年6月版)毛泽东同志在这里虽然指的是写文章,但对讲话同样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不讲职务、不看内容,只要带“长”字的讲话就是“重要讲话”,究竟谁的讲话才“重要”,久而久之也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重要讲话”了,弄不好还要加上“最重要”乃至“最最重要”的字眼,岂不成了奇闻!
有的讲话,内容本来非常重要,但并未冠以“重要”二字,而人们一致公认它很重要,这样的事例很多。例如1957年3月2日《人民日报》第一版的大标题是:最高国务会议举行扩大会议,副标题是:毛主席就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讲了话。以今天的眼光看,这显然是一篇非常重要的讲话,而《人民日报》在发表的时候并未冠以“重要”二字,只用了“讲了话”三个字,但这丝毫没有影响人们对这一重要讲话的学习和认识。
又如,1957年3月17日,毛泽东主席在天津人民礼堂做关于“双百”方针问题的讲话,内容十分重要。而会议主持人、中共天津市委第一书记黄火青同志的开场白不过是一句“请毛主席讲话”,寥寥6个字。听众并不因为他没说“重要”二字而不重视毛主席具有战略意义的讲话。要是我们今天的会议主持人讲起来,那就了不得了,起码要说这么一句,“让我们以最热烈的掌声欢迎伟大领袖毛主席作最最重要的讲话!”
可见,讲话重要不重要,关键要看其内容,而不是讲话人的身份。实际上,对领导同志的讲话要不要冠以“重要”二字,我们认为还是应当务实一点为好。当年吴官正同志在担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的时候,有一次到《大众日报》社去视察,就省委领导同志活动的报道问题与报社领导“约法三章”,要求今后“省委领导的讲话,从我开始,在报道中不要说‘重要讲话’,把‘重要’两个字去掉,讲话那么多,哪有那么多重要啊!”这段话讲得多么切中时弊、直击要害,又多么深刻有力、发人深省,令人拍案叫绝。
对于公文中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之类的习惯用语必须加以清理,从实质上讲,这是当前公文文风方面所存在问题的具体体现,而文风问题又是党风政风的折射,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