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们市优化法治环境组营商环境建设阶段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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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们市优化法治环境组营商环境建设阶段性工作总结

按照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积极打造我市最优营商环境,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实际,以“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经济职能,建立科学服务对接机制,为助推我市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提供精准、高效、有力、便捷的法律服务和保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优化企业信贷服务环境

依托府院联动平台,提供法律咨询,邀请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举行座谈会对《民法典》中关于抵押和破产的相关规定进行讲解,保障企业合法的法律权利。

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推广“吉企银通”系统应用,进一步提高对“吉企银通”的重视程度,加强宣传推广应用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和融资进度,持续深化银企对接。引导银行机构对系统推送的融资需求按照“有求必应”“应贷尽贷”“应贷快贷”原则,第一时间进行受理,尽快联系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及时向系统反馈对接信息,减少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等待时间,提高小微企业系统应用的体验度。

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召开特定信用信息归集部署会,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常态化机制。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召开特定信用信息归集部署会,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常态化机制。针对存在问题,多方商榷,合理清退不合理收费。目前,人民银行图们市支行无合同之外收费行为,人民银行图们市支行无增信环节收费行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运用相关政策。

二、缩短商业纠纷耗时

通过送达平台电话10102368联系当事人,征得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的情况下,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法律文书链接,对于法院无法获知具体送达住址、电话号码的当事人,集约送达平台将依托最高院大数据平台、公安部户籍管理、电信网络运营等社会资源进行整合,通过协查的方法找到当事人联系方式,再精准送达,有效提高送达效率。

对于刑事案件在审限届满前十日未结的,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在审(执)限届满前十五日未结的,利用内网工作群公布督办临近审限案件,避免超审限情况发生,案件审结后还要检查是否按时归档。

建立了鉴定期限预警机制,委托鉴定15天后未出具鉴定意见的,联系受委托鉴定机构发出第一次预警;委托鉴定20天后未出具鉴定意见的,联系受委托鉴定机构发出第二次预警;委托鉴定25天仍未出具鉴定意见的,联系受委托鉴定机构发出第三次预警;对超期鉴定且无延期申请的鉴定机构,计入本院鉴定机构诚信档案,并上报上级法院司法辅助部门。

目前,已实现卷宗材料网上流转、文书信息电子送达、电子卷宗一键归档、节点信息全程公开。针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申请,在送达过程中进行繁简分流,将简案快速组织当事人利用在线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对身处异地的当事人远程视频调解,调解成功的案件可不进入诉讼程序,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无法诉前调解的案件尽快进入诉讼程序,进行快审快结,多数案件在1个月内结案,缩短诉讼时间。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和网络资金进行线上冻结和解冻,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措施,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三、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选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建立金融审判合议庭,强化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在诉讼过程中全面理解和正确适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以灵活、便捷的方式多元处理涉金融纠纷。通过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公开等方式,以案说法,向公众告知金融风险;已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针对各类保险业务、理财项目的主要风险、预防措施和救济途径等内容,加强警示教育,引导理性投资。

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推广政采云采购平台,提高平台入住供应商对政府采购的参与度,提升服务水平。采购人和供应商应积极沟通,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进一步减轻平台入住供应商负担,为平台入住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开绿灯。采购人在确定供应商后及时签订合同,确定供应商和签订合同后2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布结果。

签订合同后,2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布结果,7日内到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人在确定供应商后及时签订合同,要依法组织供应商履约验收工作,严格落实履约验收责任,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的,釆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约定账户。

对确需依法收取保证金的,应明确收取标准、缴纳方式和退回时限等要求,允许企业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用担保等手段,为企业提供保证金担保服务。加强对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水平。

采购人在确保采购目标顺利实现的基础上,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适当扩大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合理确定价格扣除或价格加分比例,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五、加强投标活动规范管理

有效促进政府采购阳光透明、廉洁高效,减少线下接触交易,推进政企采购云平台建设,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网上办理。截止目前供应商登记审核650家次,供应商库160家,供应商协议入围201家,商品审核12460件次,上架商品24000件,交易金额累计达696.46万元。

截止目前进场交易共计场,国土类项目进场交易2个,集中采购类进场交易30个,建设类项目进场交易27个,交通类项目进场交易3个,国有资产产权交易项目1个,水利项目15个。

起草《关于转发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1)的通知》的函,转发给财政局、住建局等六个行管部门准备制定图们市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

六、实施侵权惩罚赔偿

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全市小学、街道社区、企业、商户发放《中国知识产权报》、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1700余册。开展“雷霆2021”打击侵犯农资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开展“雷霆2021”打击侵犯抗疫防护用品、化妆品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开展“铁拳攻坚双百战役”农村市场“山寨”酒水饮料、节令食品专项检查;开展“三打一护”清理整治知名医院被冒牌专项整治行动。

牵头组织协调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完成2021年度全市“双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调整工作。召集各成员单位参加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办公室主任工作视频会议,并向各成员单位下发《2021年图们市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目标任务,严打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利益。

紧抓商标权、专利权保护等重要领域,集中执法力量开展“雷霆2021”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开展执法行动4次,未发现涉知识产权违法违规案件。结合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接续执行《图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图们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整治“市霸”等黑恶势力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图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图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优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截至7月13日,市场监管局共立案44件、结案42件,罚没款59199.96元,未发现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落实省厅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省专利调查工作部署,走访相关企业发放专利调查问卷,指导企业进行填写,对企业已申请的专利进行记录。

七、落实行政检查备案

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了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实行清单化管理,每年对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清单进行更新,因为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每年都有变动,检查事项清单在双随机抽取时确定,对无执法证的检查人员不列入检查人员清单中,从而杜绝无证检查,严格实行清单化检查,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开展亮证执法,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主动向检查对象出示执法证件,做到执法检查程序合法。目前,共有持证人员85人,未发生无证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情况。

依托省厅“食安智慧监管系统”上半年共上传各项监管记录190条,做到检查数据100%同步,实现“精准监管”、“智慧监管”。

八、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已发关于贯彻落实州委依法治州办《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正进行“四张清单”初步梳理工作,并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一步改变执法方式。入企业、社区、村屯进行法律宣传时,向企业和群众宣传12348法律免费咨询电话,使其足不出外就可获得法律服务。

对已经被羁押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符合条件情形变更为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的沟通交流,建立案件台账管理制度,严格遵循罪行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原则,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决避免将行政违法、承担民事责任拟定为刑事追究,防止刑事打击扩大化。

依托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维稳平台,针对涉及民营企业的劳资、社保、环境、征地拆迁等方面的矛盾纠纷问题认真做好排查。与市工商联沟通完善《矛盾纠纷预警研判机制》《矛盾纠纷联调联动机制》《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进一步预防和及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九、下一步打算

今后将进一步从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角度出发,着力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和办事材料,方便基层企业群众办事。清理规范各类证照,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取消无谓证明、盖章环节和繁琐手续,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