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20XX年环境大整治的行动方案
关于城镇2022年环境大整治的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2年11月底前,通过开展环境大整治行动,实现乡镇场镇、村庄、公路沿线环境大变样,彻底消除环境“脏、乱、差”现象,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场镇容貌秩序,健全完善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持续巩固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区创建成果,以干净、清爽、有序、优美的城乡环境迎接党的二十D胜利召开。
二、整治原则
(一)镇主导,群众占主体。将环境大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仗,全面压紧压实责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强化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提升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由“要我整治”转变到“我要整治”。
(二)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有力有序推进环境大整治行动。
(三)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建立镇、村(社区)、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合理确定建设管护机制,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
三、整治范围
场镇、村庄为本次环境大整治范围,省道沿线:XX村、XX村、XX社区;县道168沿线:XX村、XX村,另XX村、XX村一并纳入。
四、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场镇环境
1.健全场镇垃圾收转运体系。完善垃圾收转运设施,在适宜位置设置规格、造型一致的四色分类垃圾桶(易腐烂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每个场镇修建1-3个垃圾房或垃圾中转站,配备必要的垃圾收转运车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得出现垃圾爆满和焚烧现象。强化日常清扫保洁,每个居民小组配齐配足保洁人员,每日7:00前完成1次普扫,7:00-20:00(可根据季节变化进行调整)对主要路段路面进行重点巡回保洁,每3天对场镇街道清洗1次,保持良好的街面环境卫生。医院、学校、办公楼、公厕、广场、车站、农贸市场等区域指定专人负责清扫保洁,随时保持干净卫生。
2.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每日督促商家和业主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无积尘、无撑杆搭棚、无骑门摊、无乱挂晒、无乱占道、无乱堆放、无乱张贴等现象,店招店牌、广告牌、卫生设施整洁、完好、安全,看护好门前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
3.规范场镇车辆停放秩序。规范划定场镇道路标线,设置禁停标识牌,选择适宜位置合理规划场镇停车位和停车场,尽量满足场镇停车需要,并确保车辆停放规范、整齐,车头朝向一致。制定车辆停放管理措施,在行车道停靠车辆超过5分钟,场镇管理人员要及时劝离,保持道路通畅。
4.有力管控场镇建筑工地。建筑工地实行围墙景观化打围,围墙或围挡保持连续、封闭,主要路段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不低于1.8米,墙面有企业标志和“七牌一图”等标牌。场地内物料堆放规范,不得在工地围墙或围栏外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严格落实工地扬尘管控措施,工地内有喷淋设施,进出口有完善的冲洗设施,废土和建筑垃圾密闭外运至规定地点倾倒,不得带泥上路,不得出现“抛、洒、滴、漏”现象。
5.整治场镇周边容貌秩序。规整光纤、通信、电缆等蜘蛛网,能归槽的尽量归槽,不能归槽的采取捆扎措施。及时清除房屋周边卫生死角和杂物堆码,将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或场镇污水管网。拆除非法搭建的畜禽养殖窝棚,规范场镇可视范围内的堆码场,清除可视范围内破旧、不规整、有碍观瞻的围栏、储粪池顶棚以及塑料薄膜、彩条布、广告布等。
(二)村社环境
1.完善村社垃圾收转运体系。在集中安置区和相对集中的聚居区适宜位置修建造型一致的垃圾分类投放点,摆放规格、造型一致的四色垃圾桶(易腐烂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其他散户门前摆放规格、造型一致的两色垃圾桶(易腐烂垃圾、不易腐烂垃圾)。集中安置区原则上配备1名保洁员,其他区域原则上每个村民小组配备1名保洁员。合理划分清扫保洁责任区域,建立健全垃圾收转运台账,每日定时清运生活垃圾,将区域内生活垃圾清运至就近垃圾池(房)或垃圾分类投放点,并由村组垃圾转运车或场镇转运车清运至场镇垃圾房或中转站,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不得出现垃圾爆满和焚烧现象。
2.整治房屋室内室外环境。引导村民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保持室内厨房、厕所、客厅、卧室干净整洁,分类摆放、存放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生产工具、柴草杂物等,不得在房屋周边及院坝散乱堆码。确因柴草用于燃烧且无处堆码,零散柴草进行有效捆扎,树木锯成等长的短木规整堆码,其他物品入室存放。清除房屋墙面及门窗上的“小广告”、“牛皮癣”和宣传资料,拆除房屋周边乱搭乱建、有碍观瞻、废弃不用的鸡鸭圈舍、牲畜窝棚等,引导村民硬化入户道路,利用空闲地种植花草、树木和蔬菜,美化房屋周边环境。鼓励村民改厨改厕,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排入化粪池,不得直排阳沟、院坝。
3.有效治理村社残垣断壁。动员业主拆除废弃的残垣断壁。未纳入土地双挂钩的村组,动员业主拆除废弃的残垣断壁,或对残垣断壁进行修缮处理。异地安置后应拆除但未拆除的残垣断壁,采取强制措施限期拆除。在国、省、县、乡道可视范围内无法修缮和拆除的残垣断壁,采取有效的美化遮挡措施。
4.有序规范田边地角秩序。拆除田边地角高矮不齐的围栏,引导村民设置高度一致的竹围栏或木围栏,坚决取缔用广告布、塑料薄膜设置的围栏。拆除田边地角堆肥池上面的塑料薄膜、广告布、油膜毡,确因生产需要,在堆肥池上加盖预制板。及时清除田地内废弃秸秆和藤条,不得散乱堆放在田边地角,鼓励村民和加工生产企业资源化利用。
5.强化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在相对集中的聚居区规范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栏和政策宣传栏,禁止在房屋墙面及门窗上张贴广告和宣传资料等。在道路交叉路口规范设置村社标识标牌,方便过往车辆辨识行进方向。其他需要设置的公共设施,必须纳入村庄统一规划。加强村组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和维护,明确1名管护人员,保持厂区或站点干净整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三)路域环境
1.保持道路干净卫生。各级公路无坑洼、污泥、积水、堆积物、杂草、果皮、纸屑、塑料袋、饮料瓶等杂物。按照公路等级及管理权限,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公路沿线清扫保洁,并制定具体的清扫保洁措施,设立规范的养护责任公示牌。国省县干道沿线的垃圾池、垃圾房、垃圾分类投放点由辖区负责维修和管护,每日定时清运,引导村民定时投放。
2.净化路域景观环境。及时清理枯萎、倾斜严重的行道树,用生石灰刷白两侧行道树,高度保持一致,其中过境场镇及时补齐品种、大小相同的行道树。清除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破旧广告、墙体广告、非法广告,拆除后的广告布及时销毁,不得另作他用。可视范围的残垣断壁整治参照村庄环境整治标准执行。
3.展示企业良好形象。按照行业管理权限,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范整治公路沿线的厂矿、企业、加工坊、养殖场等经济实体周边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建筑外观整洁清爽,无污水横流,无乱堆乱码,无陈年垃圾和白色垃圾等有碍观瞻的环境问题。
(四)水域环境
1.净化河湖塘库治理。按照河湖长制要求,集中打捞河湖塘库水面漂浮物和沿岸白色垃圾、悬挂垃圾。排查河湖塘库周边排污口,从源头整治污染源,不断提升河湖塘库水质。
2.强化农村污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XX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0-2022年)》,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重点整治35个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鼓励村民改厨改厕,将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或接入污水处理站(厂),每个行政村的污水治理率达60%以上。
3.排查整治黑臭水体。按照“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的基本要求,对已排查出的农村黑臭水体断面水质进行检测,拟定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逐步消除对农村水环境的负面影响,从源头控制黑臭水体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