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字入手写好函
函在行文方向上,不仅可以在一个系统内部平级机关之间行文,而且可以在组织上没有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业务上没有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的机关之间行文,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赴××省考察学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验的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给省财政厅去文《关于商请安排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经费的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届人大×次会议期间提出建议答复意见的函》答复省人大代表所提的建议,等等。函的这一特性,体现在拟制中,需要把握好一个“平”字。
一、写法相对“平稳”
一般来说,函的行文都较为灵活,可以有公文版头,也可以没有,版头包括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分隔线等要素。
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如“某部门关于征求某事意见建议的函”;也可只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关于报送某项工作推进情况的函”。
可以有结束语,也可以没有,结束语可以是常用的“特此函询(商)”“特此函达(复)”等;如要对方回复,则用“盼复”“请即函复”等;如属便函,也可和普通信件一样用“此致”“此复”等。
二、口吻讲究“平和”
函主要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等事项,一般不涉及重大、复杂事宜,多为工作中需要对接的事务性问题。
因此,无论是发函还是复函,口吻要平和委婉、讲究礼节、注意分寸,多用“建议”“恳请”“可否”等商量用词,慎用“必须”“务必”等指令语气。
三、内容必须“平实”
函的总体写法是直陈其事、开门见山,其内容具有平实的特点。
开头一般简要阐明发函目的和缘由,直接转入承接语,如“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如为复函,一般直接阐述“某函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函复)如下”。行文主体也可与行文缘由合为一段,如该事较复杂,也可分条列项书写。
发函、复函都要摒弃不必要的套话、空话。同时,函一般要求“一函一事”,宜短不宜长、宜简不宜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