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交流研讨材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党员干部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为各级领导干部立身处世、干事创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学习教育过程中,我始终联系实际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对照《条例》各项规定进行检视剖析,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一、做到心中有党,站稳政治立场,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
在党的纪律建设各项党内法规中,《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基础,是主干,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我们要深刻认识《条例》对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制度保障作用,时时处处对照,以制度规范一言一行,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我们要深刻认识《条例》对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标本兼治作用,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营造好维护好良好政治生态。我们要深刻认识《条例》对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力支撑作用,以学习为契机,坚持刀刃向内,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我们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这一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聚焦问题、知难而进。
人大常委会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人民意志。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产生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合理分工又相互协调,在制度上保障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我们要坚定不移严格落实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具体实践中确保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二、做到心中有民,在依法履职中充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通过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把握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基本内涵,让我真正从思想深处受到了教育、受到了触动,感到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要让我们党员干部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心有所畏,我们必须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习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进一步坚定信仰信念信心,锤炼风骨气节操守,以坚强的党性讲好纪律、守牢规矩,在尊崇党章、遵守党纪上走在前、作表率。
举一反三,在人大工作实践中我们就是要做到认真履职、正确履职、依法履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依照宪法法律履行好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各项职权,紧紧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等重大问题,持续改进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目标任务。要履行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任免权,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把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三、做到心中有戒,强化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习近平同志在河北正定工作期间,要求“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每个党员的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建设和改革的大局”;在福建工作期间,倡导“滴水穿石”精神、“弱鸟先飞”意识,不搞上任伊始“烧三把火”,也不搞“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在浙江工作期间,强调“要甘于做铺垫之事”“积小胜为大胜”;在上海工作期间,要求各级干部始终坚持执政为民,“要多干群众急需的事,多干群众受益的事,多干打基础的事,多干长远起作用的事”。
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深入领会新修订《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认真做好“政治检视、党性体检”,敢于“掀底”“亮丑”,主动对标对表,把自己“摆进去”,全面彻底把问题查摆出来;要拿出“钉钉子”的精神、“连根拔”的狠劲、“滴水穿石”的韧劲,对检视出来的问题能改的做到“立行立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穷追不舍”,以问题整改推动作风转变、工作提升。坚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本职着力突破解决一些制约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谱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