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部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讲稿: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学习《条例》,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纪检监察部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讲稿: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学习《条例》,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令行禁止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的题中应有之义。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强烈的使命担当、严实的工作作风,抓深抓实党纪学习教育,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发展。按照要求,今天我给大家做一次专题辅导,重点围绕新修订《条例》的学习,从三个方面与大家进行交流。
一、在深学上下功夫,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举措。作为党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要坚持以学习《条例》重点,认真学纪、全面知纪、对标明纪、笃行守纪,努力当好党纪的自觉尊崇者、忠实捍卫者、模范践行者。
(一)带头学,及时传达、深学细照。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班子要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深刻领会修订的重要意义、主旨要义,准确理解丰富内涵、执纪要求,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执行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坚持原原本本学、逐条逐章学,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进一步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要紧密联系实际学,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抓好党纪学习教育与抓好省委巡视、审计、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偏差,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改进提升工作的实际成效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修订条文对照表发放给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求原原本本学、新旧对照学、结合岗位学,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好监督执纪工作,强化工作规范和自律意识。要深入学习领会、贯彻执行《条例》,做到全面熟知掌握、准确规范使用,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要抓好以案促学,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全面查摆廉政风险点,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深化以训助学,紧盯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认真做好《条例》解读和培训工作,推动纪律教育精准滴灌、入心入行。
(二)广泛学,做好政策解读、以案明纪。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法规解读,剖析典型问题,深化举一反三,督促各单位强化班子成员和处科级干部等重点监督对象的纪律教育。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以案述法、旁听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全覆盖,深刻剖析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守底线,形成震慑效应、取得教育实效,同时注重选树正面典型,打好“正面引导、反面警示”组合拳,树起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南风窗”。通过党委会、党组会、工作部署会等形式,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党纪法规,持续加强纪律教育,切实做到重点监督对象学习教育全覆盖。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杜绝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基层党员身在一线锻炼,正是扣好第一颗纽扣的关键时期,要做到学纪、明纪、守纪,知道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以及怎么去践行,要搞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把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贯穿于工作开展的全过程,内化为严于律己的行动指南,增强我们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持续学,有效搭建平台、在线辅导。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号、纪检监察网等开设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栏,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持续推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做到线上线下同步学习,个人学习和集中学习统筹推进,在原原本本学原文、逐章逐条悟原理、联系实际解疑难上下功夫,推动《条例》入心入脑入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各项纪律规矩。要转变以往的灌输式解读培训,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授课形式来丰富课堂内容,由“填鸭式”向“启发式”教学转变,把为什么修订、修订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说清楚、讲明白,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结合实际培育创建学习品牌,举办青年干部廉洁教育主题演讲比赛,用鲜活的事例、真挚的情感、激昂的语言,讲述中国故事、清廉港故事,表达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无限赤诚,将党纪学习的触角延伸,推动纪法教育、廉洁教育融入年轻干部日常教育全过程,充分展现基层党建工作新成果、新形象。
二、在守纪上作表率,自觉纠正思想、规范行动,努力做遵规守纪的标杆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学习、贯彻、遵守《条例》。要将纪律教育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和政治生态考核范围,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认真整改,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工作不力、流于形式的严肃处理。要把相关学习内容分门别类梳理汇总,为广大党员干部深学笃行提供有力抓手。要把纪律教育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切实将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贯通起来,让党员干部在润物细无声常态化教育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
(一)坚持常抓不懈,守牢政治红线。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大量案例表明,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触犯纪律立即处置,真正让铁纪“长牙”、发威,才能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行为恶化为违法犯罪。对党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更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守的政治红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对党绝对忠诚融入血脉灵魂、贯穿于担当作为的全过程,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武装头脑,对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五个更大”重要要求的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牢记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的初心使命,秉持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境界情怀,坚守对党的大忠大义,增强斗争的大智大勇,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坚决听党话、跟党走,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忠诚可靠,不负党和人民重托。
(二)力求融会贯通,守牢纪律高线。融会贯通,方能外化于行、内化于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能孤立割裂地学,而要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熟悉了解纪律条文的基础上,真正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延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与学习党的纪律规矩紧密结合起来,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坚持严字当头、从严律己,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当好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领头羊”。要时刻绷紧党纪党规这根弦,拧紧螺丝、上紧发条,不庇护违纪事实、不弄虚作假、不跑风漏气,铁面无私、秉公办案、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自省自照、自警自律,不断提高自身的“免疫力”。
(三)严格纪律规矩,守牢廉洁底线。加强对党员的纪律和规矩教育,让党员明确必须做到的行为规则、明确不可逾越的禁止性规定,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带头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应当始终坚守廉洁底线,时刻牢记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强化自我约束,提高自身免疫力,要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要敬畏法纪、慎终如始,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养成按制度规矩办事的习惯,坚决克服“小节无害”的麻痹心理、“下不为例”的试探心理、“不为人知”的侥幸心理,任何时候都不越雷池一步。要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高度警惕被围猎,诱利面前要顶得住歪风、经得住诱惑,只有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能确保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三、在执纪上见真章,严格处置线索、办理案件,努力做规范执纪的卫士
严格执纪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也是一贯坚持的治党原则。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章的权威性,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破坏党的纪律的行为,确保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首要任务,把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坚决控制住、刹下去、根治好,真正让老百姓“不吃亏”。通过强有力地案件查处,切实解决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各种腐败问题。
(一)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党规党纪的教育、提醒、劝勉和惩戒作用,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把学习党章党纪党规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章、党纪条规和党内优良传统、工作惯例教育,切实增强组织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牢固树立党纪严于国法的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把“以上率下”作为基本工作方法,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地把自己摆进去,带头讲纪律、守规矩,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坚持纪律规矩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规矩没有特权、执行纪律规矩没有例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函询、约谈、批评、诫勉,对一般性违纪问题要动辄则咎,绝不时紧时松、养痈遗患、放任自流。要认真总结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鲜经验做法,按照“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要求,研究出台纪律建设的具体制度,划出“红线”、标明“雷区”、架起“高压线”,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做到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把纪律规矩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有效发挥纪律规矩的治本作用。
(二)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上下功夫,把对干部的爱护体现在平时的严格监管中。注重从信访举报、审计监督、执纪执法机关查办案件、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等渠道发现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函询、约谈、批评、诫勉,对一般性违纪问题要动辄则咎,绝不时紧时松、养痈遗患、放任自流。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经常把纪律规矩问题放在民主生活会上摆一摆,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子、咬咬耳朵,促使党员领导干部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遇到红线不触碰。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总结。在履职尽责、开展工作的全过程,不仅要敢于较真、敢于担当,严格工作程序,还要提高工作能力,用严肃、负责、慎重的态度处理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既不能简单化、搞“惩办主义”,又不含糊敷衍、包庇纵容,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罚当其过、令人信服,严管而不管死、厚爱而不溺爱。通过准确把握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内在统一的关系,进一步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充分调动保护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汇聚起团结奋斗的强大正能量。
(三)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稳妥地提出处理意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突出党纪特点,把“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的要求贯穿于线索摸排、立案审查、纪律处分全过程,加强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规范管理,全面推行检控类初信初访办理“零暂存”。要改变以往贪大求全的办案模式,坚持快进快出、快查快结,发现线索及时跟踪、发现问题迅速查处。凡违纪事实查证清楚就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能够作出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办理。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的实践中,犯错误在所难免,关键要把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区分开来,严格划分“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线。要深化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划定“可容”与“不容”的界限,精准问责、容错免责,打消“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顾虑,树立鲜明监督执纪执法正导向。严查诬告陷害,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清白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认真开展受处分、处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帮助其卸下“心理负担”,重燃干事创业的热情和信心。通过打好激励保护的“组合拳”,有效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正能量、攻坚克难的精气神,推动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
行百里者半九十,小狐汔济濡其尾。学党纪不是为学习而学习,而是党员干部艰巨的任务以及毕生的责任。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更应带头学、学深学透,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肩负光荣使命,要旗帜鲜明、坚定立场,勇于在重大政治原则上交锋,敢于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亮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提升,履责于行,讲好清廉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