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XX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有效解决当前我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私拉乱倒等突出问题,加大辖区建成区内积存建筑垃圾集中清理力度,决定在全区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把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和改善人居环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抓手,解决城市建筑垃圾围城问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环境治理格局,建设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XX。

二、总体目标

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为目标,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从建筑垃圾的“源头、途中、末端”三个环节入手,着力解决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私拉乱倒、抛洒遗漏等问题,对辖区建成区内积存建筑垃圾集中清理,杜绝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积存问题反弹,建立健全立行立改、持续推进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现存建筑垃圾的清理消纳、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未经批准擅自运输等行为。其具体整治范围是:

1.对现存在建工地、征收工地及无责任主体的建筑垃圾进行统计、清理、消纳;

2.对建筑垃圾运输车抛洒遗漏、私拉乱倒、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超载超速、闯禁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3.对随意倾倒、填埋或交由无资质单位进行运输、消纳和处置的,依规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并列入失信“黑名单”;

4.对“黑车”运输、未经批准擅自运输处置、不按规定线路和时间运营、污染路面、尾气不达标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四、实施步骤

(一)深入排查阶段(2024年X月X日至X月X日)。各相关部门、各乡办围绕整治标准,科学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突击难点,细致深入排查辖区内建筑垃圾,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倒排工期。

(三)全面清理阶段(2024年X月X日至X月X日)。认真对照辖区建筑垃圾排查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能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分解落实责任,加大对建筑垃圾违法处置行为的查处力度,集中力量确保清理到位。

(三)巩固完善阶段(2024年X月X日至X月X日)。持续加大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初步实现全区建筑垃圾源头、运输、处置各环节管理规范有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建立符合XX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对清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杜绝问题反弹。

五、责任分工

各乡(办事处):负责对本辖区内需清理的建筑垃圾进行统计、清理和查处,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包括项目的名称、地点等,明确清理时限和具体责任人;配合查处施工单位和个人在辖区内随意倾倒、填埋等违法行为。

区城管局:负责协助区建筑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全区各类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负责做好市、区环境攻坚办和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沟通衔接以及有关问题的转办落实;查处违规运输渣土随意倾倒垃圾等问题;查处施工单位和个人在辖区内随意倾倒、填埋等违法行为。

区征收办:负责辖区内征收项目区域建筑垃圾清理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督促各在建工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三不出场”规定,产生的建筑垃圾依规进行清运、报备,不得随意倾倒、填埋或交由无资质单位进行运输、消纳和处置。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协调监督检查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对建筑垃圾运输车尾气排放进行检测;配合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加大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路查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XX公安分局:负责执法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遇到阻挠、围攻、殴打时,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出警赶赴现场,依法履行职责。

市交警支队第三大队:配合查处“黑车”运输、未经批准擅自运输处置、不按时间运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渣土车辆的无证驾驶、超载等行为。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对建筑垃圾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未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效能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从讲大局、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克服一切麻痹侥幸心理,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局面,严格把关,精心组织,确保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保障,协同配合。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要求,抽调工作能力强、素质高、业务熟的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加强工作力量。要强化协同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确保违法活动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要进一步完善动态巡查体系、加大动态巡查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露头就打,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使违法分子无力再干、无胆再干,始终保持打击违法活动高压态势。

(三)加强指导,强化督查。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各乡办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对整治中的难点问题,要专题研究,做好服务指导。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工作目标要求,扎实推进整治工作,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整治效果好、措施得力、进展迅速的单位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对排查不认真,制止不及时,查处不到位,工作开展缓慢的,坚决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