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国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规范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xxxx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当前公司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坚持集体决策,总办会、经营班子、支委会等决策机构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第二条坚持科学决策,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第三条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第四条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认真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第五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企业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六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和重要管理制度等规定的,应当由总办会、经营班子、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和支委会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

  (三)企业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等重大决策事项;

  (四)机构设置的重大决策事项;

  (五)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

  (六)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事项;

  (七)党的建设中的重大决策事项;

  (八)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九)其他有关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决策事项。

  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