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关于改进文明单位创建的调研报告范文做法问题不足工作建议

市司法局关于改进文明单位创建的调研报告范文

根据市文明办《关于提供改进文明单位创建调研材料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调研提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开展了广泛的走访调研,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参加文明单位创建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文明创建氛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局班子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位置,同部署同落实,建立了完善的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明确目标、夯实基础、健全制度、规范工作。一是坚持层层抓落实。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日常文明创建工作事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二是工作开展有规划。每一年我局都适时召开文明创建专题会议,组织局务会认真研究,因地制宜,围绕中心工作和文明创建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将文明创建工作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始终。三是全员参与。实行“一岗双责”,有效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和各部门全员参与,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通过多方位宣传、广泛教育,使每位干部职工意识到文明创建必须要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件事做起,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把文明行为、文明风气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为,营造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规范管理措施,树立全新队伍形象

1、狠抓队伍作风建设。一是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使制度更全面更细致,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深入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将“马上就办”活动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结合起来,与文明创建,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完善法律援助、基层司法所等窗口服务、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工作时限,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三是巩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定期不定期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通过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四是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局机关定期组织督查组,随机对各街道司法所开展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十八大、十九大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精神各级系列相关会议精神,严肃政治纪律。每年我局均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