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某街道治理农村地区滥办酒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倡导文明新风,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按照省、市、区关于治理农村地区滥办酒席工作安排,根据《XXX区治理农村地区滥办酒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治理农村地区滥办酒席专项行动,滥办酒席陈规陋习在农村地区得到有效遏制,农民群众在参与酒席方面支出负担明显减轻,农村酒席办理倡导性标准实现全覆盖,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显著,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觉践行抵制农村地区滥办酒席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等文明风尚更加浓厚,乡村精神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街道办事处治理农村地区滥办酒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全过程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把治理农村地区滥办酒席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统筹推进。要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付信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日常事务工作。各村(社区)包保领导负责统筹包保辖区专项行动工作,包保干部负责配合村(社区)干部开展网格包保区域的专项行动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严控农村酒席办理标准。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的文明新风,除办理婚嫁、丧葬两类酒席外,不操办生日酒、满月酒、搬家酒、升学酒等其它酒席;倡导婚嫁酒原则上控制在一天以内,为本人、本人的子女或本人长期直接监护的亲属初婚嫁娶,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倡导丧葬酒控制在三天以内,为本人的父母(含岳父母)、配偶、成年子女或本人长期直接赡养(抚养)的直系亲属去世;倡导办理红白事简朴低碳、厉行节约,自觉抵制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等陋习。同时,学习借鉴湄潭县“车不过十、礼不过百、时不过三”经验,在村规民约中明确酒席礼金、菜品数量、婚车及送丧车数量等具体事宜,并对讨论确定的婚丧礼俗标准等在显著区域公布。建立报备机制,对申报办理酒席的类别、日期、地点、规模以及相关程序、证明材料提出要求,严格按要求审核执行,原则上农村居民婚嫁酒需在酒席前15日内向所在村申报,丧葬酒需在丧葬期间向所在村登记备案填写《办理酒席申请备案表》,村对辖区报备申请办理的酒席严格把关,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向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报备;单位干部职工、财政供养人员办理婚丧酒席的,应同时向本人所在单位报备,涉及区管干部的,还需向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报备。
(二)建立健全协作联动机制。构建办、村、组三级联动体系,加强农村地区滥办酒席的日常监督。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办公室(文旅)、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要加强对农家乐、酒店(楼)、重点餐饮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与农家乐、酒店(楼)、重点餐饮企业签订《不承接滥办酒席承诺书》,对承接农村地区滥办酒席的采取警示教育、约谈警告、“黑榜”曝光等方式及时予以制止和处罚。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公共服务办公室(卫计)、应急管理办要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农村自办酒席抓好卫生防疫工作。社会治理办要督促指导各村利用“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治理机制,发挥好网格员宣传引导、信息收集反馈等作用,强化农村滥办酒席的源头治理;联合区级职能部门开展占用农村公路操办酒席的专项治理,依法查处滥办酒席侵占、损坏公路的违法行为。XX派出所要依法依规对酒席办理中出现的赌博行为以及拒绝、阻碍治理滥办酒席专项行动的违法行为予以打击;公共管理办、应急管理办要强化对酒席办理过程中违规用火、用气、用电、搭棚建灶、破坏环境卫生等行为的监督管理。
(三)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公共服务办公室(民政)要指导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及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治理滥办酒席事项纳入村规民约内容,出台具体约束性措施;要加强对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指导,通过教育、规劝、奖惩等方式,推动婚丧礼俗倡议性标准的执行。党建办公室要持续广泛开展“持家、发展、家教”培训,倡导移风易俗文明风尚;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内容。各村(社区)要加强农民群众自办酒席的管控,组织红白理事会、文明实践志愿者等对酒席进行全过程参与,确保每一场婚礼、每一场丧葬都有包保责任人,严禁出现占用街道、道路等办理酒席的情况,严禁出现低俗婚闹,严防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现象的发生。
(四)积极探索移风易俗工作路径。各村(社区)要积极探索推广“曝光台”“红黑榜”“文明积分”等有效做法,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抵制滥办酒席的自觉性;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受理农村地区滥办酒席的投诉和举报及时处理问题线索。党建办公室要常态开展“五好家庭”“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等主题活动,通过身边典型示范带动,让村民在潜移默化中增强行为自觉。
(五)开展滥办酒席常态化宣传引导。建党办公室要指导各村(社区)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治理农村地区滥办酒席的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引导;加强对开展农村地区滥办酒席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向社会展示开展农村地区滥办酒席治理成果,持续唱响文明主旋律,形成舆论声势。要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农民讲习所等文明实践阵地,以及召开群众会、院坝会等方式,持续强化政策宣传让抵制农村地区滥办酒席观念深入人心。
(六)加大“关键群体”的监督管理。采取逐级签订《抵制滥办酒席承诺书》的方式,加强对全办党员、干部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全办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推动抵制滥办酒席,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制度,不操办、不参与各类违规酒席,坚决抵制社会上的人情风、攀比风;对全办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违规滥办酒席、参与违规酒席请吃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各类财政聘用人员出现上述情况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街道纪检室要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本村党员、干部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滥办酒席等问题易发多发的严肃追责问责。
(七)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各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深入组织发动和宣传教育群众,以党风促政风转社风化民风。注重发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推动治理农村滥办酒席工作落细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3月)
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全面宣传、全面动员,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治理农村滥办酒席专项行动中来。各部门、各村(社区)在3月底之前通过坝坝会、群众会、入户等方式对群众开展全覆盖宣传;以村为单位,3月30日前将开展工作的图片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册、简报等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4月至2024年2月)
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出台倡议性规定、约束性措施,围绕七大重点任务开展集中治理,及时调度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各村(社区)成立宣传巡查队伍,不定期在辖区内开展巡查,对巡查发现违规操办酒席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对不听劝阻的,街道公管办、公共服务办公室(民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管分局等专班部门成员要联合开展现场处置。
(三)成效评估阶段(2024年3月)
各部门、各村(社区)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阶段性总结经验成效,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长效体制机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3月以后)
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长期坚持、常抓不懈、巩固提升,不断将治理农村地区滥办酒席各项工作引向深入,坚持以集中专项治理推动长效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联动。各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围绕农村地区滥办酒席专项治理细化工作措施,迅速调度部署,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在本部门、本区域持续深入推进。要建立长效监督管理制度、信息反馈机制和督查督办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联动性。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整合文化惠民等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农村地区滥办酒席治理工作,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为推进滥办酒席整治、树立文明乡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查督导。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纪检室、公共服务办公室(民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加强日常督查。党建办公室要把推进农村地区滥办酒席治理工作情况和治理成效要纳入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内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农村地区滥办酒席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村(社区)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识别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日常考核内容。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畅通群众信访、检举、控告渠道,对反映党员、干部和其他财政供养人员违规办理酒席的问题第一时间受理处置。街道纪检室对违规办理和参与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财政供养人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村,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