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中心驻村帮扶问题专项整改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今年以来关于脱贫攻坚的最新精神和5月10日全市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省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通报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根据天门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驻村帮扶问题专项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扶组办发[2017]12号)要求,针对我中心驻村帮扶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改对象
天门政务服务中心驻净谭乡帮扶工作队、全体包保责任人。
二、整改时间
2017年5月16日至6月15日,集中整改。6月15日以后,不断完善。
三、整改问题清单
1.脱贫攻坚政策宣传不到位。极少数包保责任人不清楚相关政策规定,导致少数贫困户对自己该享受哪些政策不清楚。
2.驻村工作队管理不严格。少数派驻的工作队员没完全脱产,对脱贫攻坚政策不熟悉。
3.基础工作不扎实。极少数工作队员于村、乡沟通不畅,对村上报贫困人口信息把关不严,少数贫困户的扶贫手册内容填写不全、不规范,涂改现象较多。
4.产业扶贫带动不够。贫困户获得产业帮扶的比例较低。贫困户和市场主体双方的积极性调动不够,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不够。
5.对贫困户内生动力激发不够。极少数包保责任人不能走到贫困户家里,帮助找门路、学技术、增收入。
四、整改步骤
(一)制定整改方案(5月20日前)。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市政务服务中心驻村帮扶工作队、全体包保责任人要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周密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整改目的、责任和要求。
(二)集中整改落实阶段(6月10日前)。
1.逐条对标整改。中心驻村工作组、包保责任人,要对照问题清单,对本驻村工作组、本人帮扶工作,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地毯式”排查,找准问题和短板,查找是否存在“挂名帮扶”“走读现象”“重派轻管”“发钱发物”等现象,对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建立整改台账,逐条对标,一条一条整改到位。
2.坚持举一反三。中心驻村工作组、包保责任人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以人为镜”,“把自己摆进去”,对驻村工作组、包保责任人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开展中心督查暗访,工作组交叉检查互评。重点对帮扶工作中责任不落实、管理不严格、制度不健全、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分别建立台账,分类制定整改措施,严格实行问题销号管理,通报督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
3.完善规章制度。针对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制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中心将研究加强改进驻村帮扶工作的政策措施,出台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三)总结报告阶段(6月13日前)。
中心将对专项整改工作进行认真进行总结,树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正反两方面典型。大力宣传正面典型的先进事迹,对照先进找差距;对反面典型,要见事见人,进行讨论、分析,警示每名驻村工作队员、包保干部引以为戒,以此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
五、整改措施
驻村帮扶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精准扶贫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中心三个驻村工作组、全体包保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举措,脚踏实地,撸袖加油,开展好专项整改工作,切实打好整改工作攻坚战。
(一)开展专项检查。中心将组建专项整改检查组于5月底前对本单位驻村帮扶和包保帮扶工作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走形式的驻村工作组和包保责任人进行通报。
(二)层层压实责任。机关各科室要把驻村帮扶工作专项整改,作为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把贫困群众对帮扶工作满不满意作为首要责任,切实提高贫困群众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程门村的驻村工作组要将全部精力用于精准扶贫,其他村的驻村工作组要将主要精力用于精准扶贫。中心分管领导对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日常管理,要认真履责,切实担当,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严格落实工作组驻村和干部包户的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和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驻村工作组、工作队队员、第一书记和贫困户包保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不脱贫不脱钩,一时脱贫了在攻坚期内也不脱帮扶。
(三)强化督促检查。中心将结合专项整改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将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考核并通报情况,建立督查暗访长效机制,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暗访,进村入户对驻村帮扶工作情况(包括第一书记驻村帮扶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着重对驻村工作组遵规守纪、包保责任人帮扶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指名道姓,具体到人。
(四)严格“五个一批”问责处理。对问题突出的工作组和包保责任人,要严格落实“五个一批”问责行动,以严明的纪律保证专项整改取得实效。
1.抓一批反面典型。此次专项整改要本着有什么问题查什么问题、有多少问题查多少问题的原则,对驻村工作作风漂浮,违反驻村工作纪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一批反面典型。
2.组织培训一批。对能力素质不高,不能胜任脱贫攻坚任务的,要组织培训一批。
3.约谈诫勉一批。对不遵守驻村工作纪律、工作不深入、脱贫成效不明显、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工作组和包保责任人,要约谈诫勉一批并限期整改。
4.召回问责一批。对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走形式的工作组和违规违纪的驻村工作队员(包括第一书记),要按照《湖北省驻农村工作队(扶贫工作队)队员召回办法》和相关规定,召回问责一批,依规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撤换调整一批。对履职不力、作风不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队员(包括第一书记)及时撤换调整一批,将熟悉农村工作,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调整到驻村工作队。
天门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