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度
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 是街工委和街道辖区内各类党组织共同参与, 通过整合街道社区党建资源, 形成党建合力, 对街道社区带有地区性、 社会性、 群众性、 公益性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协商、齐抓共管的区域性党建协调机构。 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 会的宗旨是: 交流情况、 协调工作、 监督评议、 创先争优。
一、 组织设置
1、 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 会由街工委牵头, 驻在街道辖区内的党政机关、 事业、 企业、 部队等单位党组织参加。 各成员 单位不分入会先后、 单位性质、 行政级别, 关系平等。
2、 辖区单位党组织加入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 须经街工委推荐、 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通过。 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 会成员 单位的数量,由街工委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和调整。
二、 工作任务
1 、 协调各成员 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 协商、 决定本街道辖区内社区党建、 社区建设中具有地区性、 社会性、 群众性、 公益性的重大事项。
3、 建立各成员 单位之间的沟通渠道, 定期通报党建、 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广泛反映社情。 不定期组织成员 单位开展专项走访、 考察、 学习等活动, 增进了 解, 加深感情。
4、 联系、 协调各成员 单位共同参与社区内具有地区性、 社会性、 群众性、 公益性的事务, 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活动, 实现民主协商、 资源共享, 使各成员 单位承担共同责任, 实现共同利益。
5、 组织协调各成员 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共建活动, 共创文明街道、 文明社区、 安全文明小区、文明单位, 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6、 结合党建实际, 确定调研专题, 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党建调研活动, 讨论研究辖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共性问题, 对社区党的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 工作制度
1、 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会上交流情况、 协调工作、评议表彰,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发各成员单位共同监督执行。
2、联系汇报制度。1内1一禾已会议前,各成员单位书面向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
会汇报执行上次会议纪要的情况;联席会议上,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通过工作报告向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
3、评议反馈制度。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
年对成员单位党建工作和履行社区管理应尽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并向其上级党组织反馈。
4、评选表彰制度。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每两年开展一次街道社区党建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积极支持街道工作,为社区建设做出贡献的“街道社区先进党组织”和“社区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并积极推荐参加市、区各类先进的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