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XX市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成果,减轻我市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压力,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做好相关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开展污染防治问题“回头看”,严防污染问题反弹,促进全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经研究,我市决定从2023年月起在全市范围开展污染防治工作。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聚焦聚力各类污染场所,用足用好各种惩治措施,用最严格的制度、最刚性的执法守护绿水青山,为XXX经济高质量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群众关注焦点问题强化监管,压实源头责任、落实工商企业责任,以严厉的执法力度倒逼其落实整治措施和环保管理。同时,加强执法力度,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做到巡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强化震慑效应,防止问题反弹,实现我市大气、地表水达到区下达标准,推进固废填埋点整治。
在污染防治巡查及督促整改的期间,按照源头治理、全面推进、分类处置、智慧监管的工作思路,依法依规开展污染治理工作,并做好相关指导服务,帮助群众和工商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责任分工
(一)成立XXX2023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常务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
小组成员:环保中心、经济办、经济办(整规组)、经济办(应急组)、农技中心、农技中心(河长组)、综合执法办、综合执法办(城乡环卫组)、党政办、党建办、纪检监察办、财政办、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规自所(城市更新组)、规划建设办、城乡发展中心、农业农村办、农业农村办(林业园林组)、公共服务办、综合服务中心(劳动组)、出租屋服务管理组、综治办、综治办(信访组)、综治办(突击队)、司法所、派出所、消防队、市场所、供销社、供电所、供水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各网格长;各区县党组织书记、各区县委会主任。
(二)各小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和上级文件有关要求,按任务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环保中心: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开展全市污染防治工作,联同纪检监察办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制定我市工作方案,将收集到各小组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整理报领导小组;依职能牵头对我市工业企业的环保手续、污染物排放及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深化工业污染防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牵头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加强对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加强对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的巡查;联合综合执法办对未办理环保手续、违法排污等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推进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做好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填埋地块清理整治工作。
经济办:联合市场所依法严厉查处辖区无需许可审批的、无工商营业执照的“散乱污”场所,协调组织市场规范整治;严厉查处不符合食品药品管理规定的餐饮、食品、药品等“散乱污”场所。
整规办:全面负责我市“散乱污”生产经营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和落实打私打假工作。
应急办:负责协调做好污染防治工作过程中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做好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日常应急值守,快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综合执法办:统筹协调污染防治过程中依法行政、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协助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联动执法等相关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属违法建设的“散乱污”场所,并依法对简易违章建筑进行拆除;依职能联同规划建设办加大力度组织巡查各类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同时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巡查管理;宣传禁止露天焚烧桔梗、树叶、垃圾等。
城乡环卫办:负责协调做好污染防治工作过程中涉及的市政环卫工作;做好道路洒水作业和喷雾降尘工作;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
农技中心:负责核实重点摸查场所的污水管网接入情况,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和排水单元达标工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测、抽查力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加强辖区内河道、堤围、沟渠等的巡查工作;依职能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河长办:落实巡河工作,对各类河涌及其周边的污染场所进行摸查,对已整治的黑臭河涌加强巡查,着力提升河湖水质,完成河湖“四乱”整治;依职能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规划建设办:依职能联同综合执法办等相关部门依法巡查各类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督促其落实“六个100%”治理扬尘污染;同时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巡查管理。
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规自所(城市更新组)、城乡发展中心:依职能联同经济办(整规组)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散乱污”场所涉及的违法用地行为;查处违法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用作非农建设的违法用地行为;加强辖区内耕地、农田、荒地、储备用地等土地的巡查工作。
农业农村办、农业农村办(林业园林组):依职能联同经济办(整规组)依法严厉查处不符合农业、林业管理规定的禽畜水产养殖场所、种植场等“散乱污”场所;加强辖区内耕地、农田、山林、鱼塘等的巡查工作;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落实巡田巡林工作;宣传禁止露天焚烧树叶、垃圾等,推广农作物桔梗综合循环利用;依职能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出租屋管理组:负责牵头对全市范围内的出租屋进行排查;依职能联同经济办(整规组)对“散乱污”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工作。
公共服务办、综合服务中心(劳动组):负责协调做好污染防治工作过程中涉及公共服务、社会事务、劳动就业事务、民生保障等的工作。
党政办、党建办、财政办:负责协调做好污染防治工作过程中的人员、车辆、用餐、饮用水、资金费用及其它所需物资等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污染防治宣传工作。
纪检监察办:充分发挥行政监察作用,负责做好监督检查任务落实情况,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综治办、综治办(信访组)、综治办(突击队)、派出所、消防队:负责协调做好污染防治工作过程中涉及信访维稳工作;做好防范和处置好突发事件,适时对污染防治工作可能引起的社会稳定风险隐患进行研判分析;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置化解各类涉生态环境、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劳资纠纷、经济纠纷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稳定问题。
司法所:负责协调做好污染防治工作过程中有关法律事务,依法受理相关行政复议申请,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诉讼等法律事务。
市场所:依职能联同经济办(整规组)负责依法严厉查处辖区无需许可审批的、无工商营业执照的“散乱污”经营场所;协助加强对饮食服务业、工商业的噪声及油烟等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
供销社:依职能联同经济办(整规组)等排查全市废品回收行业,依法严厉查处无牌无证、不符合产业布局路段的经营场所。
供电所、供水公司:依职能配合职能部门对认定的违法排污场所、“散乱污”场所等依法停止供应生产用水用电。
各网格、各区县:各挂点领导牵头,各网格各村居要大力落实强化污染防治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巡查力度,协助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各类场所进行摸底排查,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对已关停或搬迁的场所进行复查,杜绝死灰复燃;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
1、XXX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统筹各职能部门大力推进我市污染防治工作。为确保我市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继续稳定向好,XXX2023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督促各成员单位加强日常巡查,鼓励各成员单位不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各项违法排污和环境犯罪。
2、继续严格落实省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相关工作要求和整改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回头看”检查、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已结案的案件不反弹,完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13宗案件“一案一册”台帐。同时,要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对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继续强化监管。
(二)水污染防治
1、全面提升河涌水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XX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以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为核心,继续强化源头治理的治水工作,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着力加强周边工商业废水、城市生活污水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依法查处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测、抽查力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责任部门:农技中心(河长组)牵头,农技中心、环保中心、综合执法办、农业农村办、经济办、经济办(整规组)、各网格、各区县等部门配合〕
2、深化工商业污染防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继续加强日常环境监管,推行网格化的监管体系,强化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的巡查和监管。同时,持续重点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主动梳理、督促整治辖区突出环境问题,通过整治重点河涌沿线“散乱污”场所及加强村级工业园整治,确保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消除污染。〔责任部门:环保中心牵头,农技中心、农技中心(河长组)、综合执法办、经济办、经济办(整规组)、农村农业办、市场所、各网格、各区县等部门配合〕
3、深化城乡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养殖种植业污染防治工作,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保护管理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着力保障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同时,依法全面清理整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散乱污”场所和其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责任部门:环保中心牵头,经济办、经济办(整规组)、农技中心、农技中心(河长组)、综合执法办、综合执法办(城乡环卫组)、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规自所(城市更新组)、规划建设办、城乡发展中心、农业农村办、各网格、各区县等部门配合〕
4、继续做好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前期我市已完成对辖区内XXX个入河排污口深度溯源,基本摸清我市入河排污口数量、规模及其分布,并结合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原则,按照“一口一策”的要求制定问题排污口整治计划。下一步,我市将依照全区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总体工作部署,继续做好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责任部门:环保中心牵头,农技中心、农技中心(河长组)、农业农村办、各网格、各区县等部门配合〕
(二)大气污染防治
1、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加大力度组织巡查各类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督促其落实“六个100%”治理扬尘污染,同时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巡查管理。〔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办、规划建设办牵头,环保中心、城乡发展中心、各网格、各区县等部门配合〕
2、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监管。稳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加大对辖区内加油站、VOCs重点监管企业等的挥发性有机物的监督性监测频次和执法检查力度,要求相关企业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治污主体责任。〔责任部门:环保中心牵头,综合执法办、经济办、经济办(整规组)等部门配合〕
3、加强餐饮油烟防治。采取严格执法和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馆现场检查,要求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污水治理设施,规范管理烧烤场档,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馆限期整改,对未按照要求和时限完成整改的餐馆依法查处,积极对餐饮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环保意识。〔责任部门:环保中心牵头,综合执法办、综合执法办(城乡环卫组)、综治办、经济办、综合服务中心(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组)、市场所、派出所、各网格、各区县等部门配合〕
4、加强对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的巡查。重点对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3公里范围内加油站、工商业、餐饮服务业、农业、建筑施工工地等涉气污染源进行排查整治。在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加密开展涉活性炭企业检查和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同时市政部门对重点道路进行不少于12次洒水作业,并进行不间断喷雾降尘。〔责任部门:环保中心牵头,综合执法办、综合执法办(城乡环卫组)、规划建设办、农业农村办、城乡发展中心、经济办、各网格、各区县等部门配合〕
5、加强秸秆等禁烧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全面禁止露天焚烧桔梗、树叶、垃圾等,并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同时,消防队要定期对村居联防队加强消防安全指导,若发生焚烧或火灾事件,及时前往第一现场进行扑灭。〔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办牵头,环保中心、综合执法办(城乡环卫组)、农业农村办、农业农村办(林业园林组)、公共服务办、派出所、消防队、各网格、各区县等部门配合〕
(三)固废污染防治
1、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填埋地块清理整治工作。已对各固体废物填埋点进行了前期钻探、采样、分析,编写了《环境损害评估报告》和《整治方案》,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力争在2023年12月完成所有固废填埋整治目标。〔责任部门:环保中心牵头,综合执法办、综合执法办(城乡环卫组)、规划建设办、农技中心、农技中心(河长组)、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城乡发展中心、农业农村办、农业农村办(林业园林组)、公共服务办、财政办等部门及下围村、郑田村、南坣村、岗尾村等区县配合〕
2、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完成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同时,要积极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核查辖区内企业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产生量、贮存量、转移量等情况,尤其是检查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和转移情况,加强对废品回收及资源化利用等相关行业巡查,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责任部门:环保中心牵头,综合执法办、综合执法办(城乡环卫组)、经济办、经济办(整规组)、供销社、市场所等部门配合〕
3、加强辐射废物的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对辖区内放射性单位安全防护管理,避免辐射事故发生;监督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单位及时申领或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废旧放射源收贮率均达100%;加强对辖区内3间医院检查,督促其落实好放射性医院废物的处理工作。〔责任部门:环保中心牵头,综合执法办、经济办、经济办(整规组)等部门配合〕
(四)落实其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1、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积极开展噪声污染整治,加强对饮食服务业噪声污染控制、商业噪声污染控制及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控等监督管理,及时查处未经批准或超出规定时间的施工行为和商业活动,控制噪声污染扰民,同时,不定期地对辖区内的环境敏感区域,如中小学周边、居民集中区的噪声源进行摸查,确保辖区声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责任部门:环保中心牵头,综合执法办、经济办、经济办(整规组)、规划建设办、城乡发展中心、市场所、各网格、各区县等部门配合〕
2、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开展排污许可证的申领与核发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制度改革,指导企业解决项目选址、环保措施制定落实等方面问题。从源头把关企业准入落地制度,严防严控“散乱污”进场。根据《XXX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核查工作方案》,本着“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加快推进建设项目落地。同时,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部署,督促辖区持证企业按时报送相关报告资料及按要求做好自行监测工作。〔责任部门:环保中心牵头,综合执法办、经济办、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规划建设办、农技中心、规自所(城市更新组)、各网格、各区县等部门配合〕
3、坚持依法全面行政,落实环境管理。积极做好生态环境领域调整实施的29项新增处罚事项综合执法工作,对主动发现的违法问题和上级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依法进行查处,压实源头责任、落实企业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同时,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日常应急值守,快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办牵头,环保中心、党政办、党建办、纪检监察办、经济办、经济办(整规组)、经济办(应急组)、农技中心、农技中心(河长组)、综治办、综治办(突击队)、司法所、派出所、各网格、各区县等部门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市领导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区县要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扎实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主动作为、统筹协调,配合单位要积极配合、履职尽责。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打击违法排污和环境犯罪,做到巩固成果、不留死角。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环境需要。
(二)建立保障机制,强化督查督导。市领导对工作推进中的存在的困难及时进行协调处理,执法人员要始终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对完成工作积极主动、取得成效明显的部门、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完成工作消极怠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简单粗暴、执法不力的部门、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在各项工作中发现有相关违纪违法线索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区县要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更有效措施堵塞漏洞,强化监管和规范管理,加强合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在整治工作中总结和积累经验,逐步建立一套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映工作动态。请各小组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污染防治工作的联系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并向环保中心及时更新联络人名单。在每次联合执法行动后,行动牵头部门将相关巡查台帐(包括行动地址、照片、巡查情况等)的收集整理后,必须及时报送给环保中心。同时,各小组单位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向环保中心报送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日常巡查和处理情况、存在问题、总结汇报等资料或台账。
(四)加强宣传推广,营造全民共治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公布典型案例,尊重社情民意,扩大公众参与,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效果,赢得群众支持和理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