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上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方案
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技能中心实际,研究制订《XX党总支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方案》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参与对象
总支、各支部及全体党员。
二、时间、方法、步骤
结合单位实际,XX党总支基层组织生活会以召开党员大会的形式,与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
(一)组织集中学习,夯实思想基础。(完成时限:2023年2月28日前;责任单位:党总支、党支部)
党支部要通过集体研讨、个人自学、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习党的XX大、省第X次党代会报告和党章,以及***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确保全面准确领会党的XX大和省第X次党代会精神。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的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XX大、省第X次党代会报告和党章。党支部要确保学习全覆盖、无遗漏,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完成时限:2023年3月10日前责任单位:党总支、党支部)
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之间均要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一对一、面对面,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防止以闲聊代替交心、以谈感情和提希望代替谈实质问题。同时,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党总支(党支部)班子的意见(不设支委会的,征求对支部的意见),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
(三)严格对照标准,深入查摆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3月10日前责任部门:党总支、党支部)
1、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须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职责任务的政策文件;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视整改等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重点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存在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织力的问题,在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组织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等问题;“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发展党员存在的问题;基层党支部设置是否合理;上年度查摆问题整改清单完成情况等方面,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查摆出的问题要列成问题清单,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述职报告。
2、党员深入查摆问题。
党员查摆问题要做到“四个对照”“一个分析”;对照***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和党员义务,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剖析主观上、思想上的根源。每位党员要在检视基础上形成1份“自我批评发言提纲”以及建立1张问题整改清单。
(四)召开党员大会,开展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完成时限:2023年3月20日前责任部门:党总支、党支部)
1、开展组织生活,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1)党总支(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向党员大会做述职报告。
(2)党总支(支部)书记带头开展自我批评,然后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
(3)党总支(党支部)每名班子成员依次开展自我批评,然后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
批评和自我批评都要结合个人履职和查摆问题情况,点到具体人具体事,落细落小,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自我批评时要进行党性分析、深刻剖析原因,提出看得见、摸得着、能操作的具体整改措施。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起带头示范作用。要坚持实事求是,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锐利武器,保证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
2、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
(1)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每名党员依次开展自我批评,然后其他党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都要结合个人履职和查摆问题情况,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能操作的整改措施。党总支书记及委员要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属党支部的民主评议。
(2)民主测评。发放测评表,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3)党员大会上,还要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一年来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
三、组织评定(完成时限:2023年3月20日前。)
责任部门:各党总支、党支部。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综合民主评议、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等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报上级党组织综合审核后,再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评为优秀等次的,其优秀票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评定“不合格”党员不设比例,一般是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经核实确有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情形的,应评为不合格等次。对评定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给予相应组织处置。对不合格党员作出劝退和除名处置的,党总支(党支部)应事先逐级上报,报教育厅党委把关,做到客观公正、稳妥慎重。
四、提出问题整改清单,认真抓好整改。(完成时限:2023年3月22日前责任人:党总支、各支部、各党员)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之后,党总支、党支部和每名党员个人都要针对查摆和评议出来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作出整改承诺。党总支、党支部整改清单汇总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和党员评议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情况应在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总支、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抓实整改、抓出实效。党总支、党支部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公布,适时在党员大会上报告进展情况。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