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2023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任务和上级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基层基础持续夯实,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明显增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因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落实,纳入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专门学习计划,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学习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各岗位人员现场宣讲、一线工作者互动体验,形成浓厚的学习宣贯氛围。

2.同步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严格按照***总书记“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重要指示,把安全生产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进一步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与招商引资、项目规划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认真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以及省市有关改革工作任务,将有关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全市“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中,认真对照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改革创新,有序推进我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积极完成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加强城市运行和公共区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预警,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实施重点管控;加强城市交通、消防、供水、供电、供气、防涝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城市运行管理及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

4.理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制。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制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修订完善园区、乡镇、街道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市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专门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并在人员、装备、经费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各园区、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和管理办法,彻底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制度问题和责任盲区。

5.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停产停业整顿、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联合惩戒、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等制度,通过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广泛宣传教育,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和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6.落实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市安委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各园区、乡镇、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约谈、问责制度,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办法,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落实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三)着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7.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持续深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机制,加强源头管控,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标准和条件,对关系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和要件进行重点审核把关,对涉及高风险的硝酸铵、硝基胍、光气项目及达不到安全条件、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立项、不审批、不建设、不运行。严格执行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制度,严禁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企业(汽车加油、加气站除外)。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作为前置条件.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材等产业转型升级。

8.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金属冶炼、特种设备、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专家“会诊把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和联合执法,采取计划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和“四不两直”等措施适时组织开展综合性、阶段性、专项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化工园区切实整改安全风险等级“C”级复核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后期化工项目顺利入园落地创造有力条件。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并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9.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要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国家、省市安排部署,结合我市“1+3+9”工作方案,认真巩固前期排查整治成果,实时进行动态更新,持续加大培育典型示范标杆企业力度,全面完成好2023年度巩固提升阶段工作任务,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做好上级收官验收准备工作。

10.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根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在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中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鼓励对其他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1.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业务能力培训轮训工作,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和应急岗位人员的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好“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竞赛、119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防范工作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观念。

(四)大力提升自然灾害防治综合能力

12.建立健全预警预报机制。加强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打破行业壁垒,建立信息共享部门联动机制。抓好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影响安全生产、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类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使自然灾害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做好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和监测监控工作,确保多渠道多途径第一时间将灾害事故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全面提升预测预警能力。

13.筑牢防汛抗旱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关注强降雨、伏旱等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做好暴雨洪水引发山体滑坡、山洪地质灾害、城市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突出抓好防洪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和防洪危险区监管。做好重点山洪沟道、水库、水电站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洪作用,确保全市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加强人口密集区、工业园区、城镇、学校、旅游景区、工矿企业、涉水工程等重点区域和领域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14.加强地震灾害防范准备工作。巩固扩大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加强地震震情监测和会商研判,对全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推进地震区划图应用.强化地震应急准备,扎实开展地震灾害风险动态评估和地震应急准备督导检查,不断夯实地震灾害预防基础。

15.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和排查整治。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安全监测,落实安全巡查、安全撤离、安全避让等防范措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继续加大对滑坡、不定斜坡、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力度,重点对学校、医院、厂矿、重点施工场地、重要交通沿线、重要工程设施、河流沟口、高陡边坡及陡崖等区域进行详细排查,确保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对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强监督管理,及时申请项目或资金进行整治。

16.压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做好防火物资储备和专业应急队伍的组建培训,落实巡查管控措施,完善监测手段,加强对重要地段和重要场所的监测,遇到灾情第一时间出动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17.提升救灾救助工作水平。扎实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改革,持续加强救灾应急值守,完善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救灾联动等工作机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冬春生活救助等工作,衔接落实好对受灾群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和帮扶措施,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18.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完成全市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审核、验收、汇交和灾害风险评估年度任务。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综合减灾能力数据库,编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完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健全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形成一整套灾害综合风险调查与常态业务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制度。

(五)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9.健全全市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国家应急预案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修订发布的预案,启动新一轮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完善现有应急预案,健全专项应急预案种类,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市级专项预案演练至少3次,桌面推演2次,督促指导行业部门抓好各级各类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20.夯实应急资源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行业部门主体责任,建立“政府主导、行业建立、企事业参与”的专职志愿者队伍6支和不少于30人的应急专家库。制定符合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规划,建立健全政府扶持、业务指导、应急调动、考核评估、激励奖补等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推进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救灾应急物资管理,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调拨物资回收工作,统筹做好应急物资规划、采购、补充工作。

21.加强基层应急力量建设。推动乡村灾害信息员“提质”工程,扎实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年内申报成功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不少于2个。依托全市学校、广场等公共场所加大应急避难场所提升工程,积极开展申报认定、达标提档,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机制,落实相关部门日常维护精细化管理。整合资源,实施航空救援基础性地面工程选址规划,优化停泊布局,落实临时性直升机停机坪5个。

22.推进应急救援处置指挥能力建设。加紧落实****参与应急处置力量配备措施,依托现有设施和平台,加快应急指挥中心升级改造,推进信息化技术利用,提升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实时监测预警多方支持。加强值班值守、快速响应,按照事故和灾害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准确规范统计报送事故和灾情信息,确保初报迅速、续报及时、核报准确。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分析研究和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管负责人要抓具体、抓深入、抓推进、抓落实,班子成员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保障经费投入。全市用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经费保障投入要随着全市经济水平增长速度逐年增加,确保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宣传活动、应急演练、教育培训、隐患排除、事故抢险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考核机制。统筹协调加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在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权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消防目标责任书考核,建立强有力的考核评价和约束机制,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四)充实监管力量。强化安监执法地位,通过招聘、引进、选调等方式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构建行业监管、属地监管和综合监管有机结合的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2023年底市应急部门要实现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逐步加大各园区、乡镇、街道、相关行业部门专业执法人员配备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