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强国平台评比活动案

关于开展'学习强国"平台积分评比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大“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力度,提高人均学习积分、活跃度和覆盖率,鼓励全州党员干部运用平台开展学习,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崇尚学习、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应用“学习强国”丰富的学习资源主动学、经常学、深入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州委“一统领四推进”总体思路和“四联三卷”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学,持续学,学出氛围,学出实效,促进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确保“学习强州”行动见实效。

、活动范围

我州“学习强国”组织架构内的各单位和学员。

、活动时间

从2022年第三季度起实行。

四、具体内容

(一)“学习型党组织”评选:按照“一季一通报、年一表彰”的工作制度,州委宣传部对各县和各单位“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情况(注册率、活跃度、人均积分)进行梳理汇总,将集体平均分全州排名前10的评选为“学习型党组织”。以季度为周期,对排名前10的“学习型党组织”,在全州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以年度为周期,对排名前10的“学习型党组织”予以表彰,并颁发奖牌。

(二)“学习之星”评选:通过汇总全州党员干部学习积分情况,将个人积分全州排名前10的学员评选为“学习之星”。以季度为周期,对个人季度积分排名前10的“学习之星”,在全州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以年度为周期,对个人总积分排名前10的“学习之星”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和纪念品。各地、各单位务必于每季度最后一天,汇总本单位每季度新增4千分以上的学员信息和积分截图报至州委宣传部;于12月25日下午5点前,汇总本地区本单位个人总积分7万分以上的学员信息和积分截图报至州委宣传部。

逾期报送的不予统计。

(三)“优秀投稿单位”评选:通过汇总各地、各单位在“学习强国”平台上发布信息的总量,将投稿总量全州排名前5的评为“优秀投稿单位”。以季度为周期,对排名前 5的“优秀投稿单位”,在全州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以年度为周期,对排名前5的“优秀投稿单位”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各地、各单位务必于每季度最后一天,汇总本地区本单位在“学习强国”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汇总表(标题、链接)报至州委宣传部。逾期报送的不予统计。

(四)“优秀管理员”评选:通过汇总各地、各单位注册率、活跃度、日常管理、对接协调、信息投稿量等综合情况,将全州范围内评选10名“优秀管理员” 以季度为周期,对10名“优秀管理员”在全州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以年度为周期,对10名“优秀管理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请各地、各单位于7月1日前将管理员信息(姓名、单位、手机号)报至州委宣传部。

四、具体要求

1.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学好、用好平台。在职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每天必须完成学习任务。各地、各单位确保学习平台每日活跃度不低于85%(活跃度:活跃学员数/学员总数* 100%)。

2.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安排专人负责汇总,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和截图。按照“应进尽进,能入就入”原则,将本地区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全部纳入学习平台,动态管理,扩大宣传面、覆盖率、使用率。

3.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因素变更“学习强国”管理员的单位,及时安排一名思想政治觉悟高、学习组织能力强的同志跟进此项工作,并将新任管理员相关信息报至州委宣传部备

案。

4.从今年起,我州拟将“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表彰”制度,请各地、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做好跟踪监督,适时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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