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X县民政局人才工作述职报告

2022年度X县民政局人才工作述职报告

根据安排,现将2022年度抓人才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人才工作主要做法

(一)抓制度建设强领导。我局继续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将人才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排部署并注重抓落实,做到制度健全,职责明确,人员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主要职能股室具体抓,其他职能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按照全县人才工作年度安排,认真贯彻县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及会议精神,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制定方案落实并按时完成任务,及时报送人才工作信息,加强人才工作宣传。

(二)抓基层人才筑力量。根据《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确保各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落实,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开发、吸引和稳定的措施。通过公开招标、招考给全县各乡镇民政办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42名,有效促进民政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

(三)抓社工培育增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的《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力度,宣传动员组织乡镇村(社区)人员以及民政系统人员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为进一步加快社会服务工作体系建设,壮大人才队伍,XX县民政局发动社区工作者和党员干部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宣传,积极组织并动员我县有志之士参加2022年全国社会工作人员资格考试;同时在XX市民政局联合XX职业技术学院开展2022年XX市“社会工作”培训工作,XX县共有406名学员参训。截至到2022年11月,我县共计有持证社工51人,其中中级社工4名,初级社工47人。

(四)抓高校合作引人才。充分发挥XX省高校资源丰富的优势,鼓励支持民政各类人才接受学历教育和相关专业教育、职业教育,积极推荐重点领域骨干力量到相关院校学习进修,通过与高校合作社会救助、福利福事、医疗养护等调研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参与民政实践、加入民政队伍,促进民政职业教育和民政事业发展深度融合,培养民政急需的各类职业技能人才。2022年与高校合作开展社会救助、福利福事、医疗养护等调研评估活动4余次,撰写调研报告2篇,为高校学生提供参与民生实践的机会,引导他们了解民生工作,加入民生事业队伍。

(五)抓社区队伍保待遇。通过公开招聘面向社会招录了22名专业社工充实到各个社区,举办社区工作者业务培训班,对新上任的社区工作者进行专业知识业务培训。出台《关于深化党建引领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等4个文件,对城乡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等职业的保障待遇进行详细规定,对所需资金全额纳入了县级财政预算。

(六)抓社会问题优服务。联合武汉市文澜社工服务中心和XX县凤凰琴社工服务中心,在南河镇瓦寺前村、温泉镇花园村、方咀乡白羊山村引入社工服务机构,由专业社工为“三留守”及家庭提供困难帮扶、寒暑假托管、尊老爱幼、睦邻友好、传统文化宣传、健康知识普及等各类服务。同时完善社工站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共引进腾讯公益·五社联动家园助力站和中华慈善总会·五社联动志愿加油站两家社会公益组织,更好的为社区居民进行多方位的服务。积极探索社会工作者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探索适合我县的服务模式,推进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融合发展,由引进的专业社工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培养村(社区)周边的社工人才。全年服务村(社区)周边“三留守”群体2100余人次。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人才引进数量不高。在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等方面,由于思路陈旧、投入不足、措施乏力、财力的限制,用于人才培养上的资金相对较少,对人才工作“抓什么”“怎么抓”思路不清晰,普遍存在抓手不实、不硬的问题,制约了对人才的培养。

(二)人才使用机制有待健全。存在人才岗位匹配不强的问题。由于身份、资历等因素的限制,一些人才从事着与自己特长不相匹配的工作,导致一些专业、行业技术很强的人才,没用武之地,出不成绩。为此,在人才的使用上,人才与岗位的匹配性尤为重要。

三、下一步打算

(一)充分发挥人才作用。坚持以用为本,把优秀民政人才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承担重要任务。完善干部交流和轮岗制度,通过挂职锻炼、参与乡村振兴、对口支援等方式,为民政干部成长提供平台。实施民政人才项目,通过课题研究、业务实践、项目孵化等措施增强民政人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鼓励民政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及优秀大学生在民政相关领域创新创业,支持他们创办养老服务、儿童保护、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支持民政各类人才积极参与实践,打造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民政人才品牌和服务品牌。

(三)加强人才激励表彰。定期组织开展优秀民政人才评选,表彰奖励民政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各类优秀民政人才。举办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加强获奖表彰,突出导向作用,激发人才活力。积极推荐民政人才参加各级各类评选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