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2023年政治监督工作计划

国企2023年政治监督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XX大、二十届中央纪委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集团公司2023年纪检工作会部署,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切实在做实做细做深上下功夫,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政治监督内容

  (一)专项监督内容

  1.大宗物资采购管理专项监督。

  2.基建合同执行情况专项监督。

  3.迁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专项监督。

  4.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

  5.选人用人专项监督。

  6.“能源保供”专项监督。

  (二)日常监督重点内容

  1.监督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

  2.“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情况日常监督。

  3.工程建设领域和大型技改项目廉洁风险防控监督。

  4.“强作风、精管理,促提升”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5.强化对车辆管理、业务招待、食堂管理等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较为集中领域的抽查监督,确保整改到位,防止隐形变异。

  6.梳理各部门重要岗位廉洁风险点,根据风险点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常态化监督。

  二、组织保障及总体安排

  (一)成立公司政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纪委书记

  成员:纪委委员、各部门主任、各党支部书记、纪委办成员组成。

  工作职责:

  1.负责统筹制定、组织实施政治监督计划;

  2.协调各监督小组开展专项监督事项,解决监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

  3.负责与各监督小组的联络及计划落实情况的督促;

  4.负责审核专项监督报告,组织撰写工作总结;

  5.负责针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了解核实,提出处置意见;

  6.负责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再监督。

  (二)成立专项监督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各专项监督小组:纪委办公室总体牵头,成立由各专业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成员配合的专业监督小组,统筹推进、协调联动,及时跟踪督导。

  专项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依据上级集团公司《关于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要求和公司政治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监督工作;

  2.负责梳理、汇总监督发现问题,出具问题底稿;

  3.负责起草专项监督报告,经组长审核后提交纪委会讨论;

  4.负责跟踪问题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5.根据各专项监督开展节点向政治监督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总体工作安排

  1.基建合同执行情况专项监督工作小组

  (1)检查是否存在签订开口合同、随意变更合同标的、超标准续签合同、结算金额超过合同价、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等问题。

  (2)检查支付环节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考核条款进行落实。

  (3)查阅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合同管理台账、续签合同全流程审批材料,并抽查相关合同资料。

  2.大宗物资采购管理专项监督工作小组

  (1)检查大宗物资采购框架合同、采购技术协议是否存在有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条款。

  (2)检查大宗物资到厂后是否按合同要求进行数量、质量现场验收,相关验收单据是否规范、齐全。

  (3)检查验收环节存在的数量、质量问题,是否按合同条款及时联系供货商进行处理,是否还存在商务纠纷。

  (4)检查支付环节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考核条款进行落实。

  3.基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专项监督工作小组

  (1)督查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工程物资管理审查、工程质量控制审查、工程量审核审查、工程资金管理审查、工程进度管理审查等环节是否存在不规范或把关不严等相关风险点。

  (2)督查工程建设竣工阶段竣工验收审查、竣工结算、决算审查等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是否依规依纪依法开展验收审查及结算。

  4.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小组

  (1)围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监督检查各党支部、各部门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各党支部、各部门党员干部落实岗位安全责任情况。

  (3)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监督检查各部门、外委队伍落实安全责任情况。

  (4)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各党支部、各部门安全责任追究和培训教育情况。

  5.选人用人专项监督工作小组

  (1)检查是否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规范执行选人用人程序。

  (2)检查是否存在违规用人、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档案造假、近亲繁殖、临退休或二线之前突击提拔干部以及违反选人用人程序和任职回避等问题。

  6.“能源保供”专项监督工作小组

  (1)检查公司党委积极推动建立能源保供工作领导机构,完善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保供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燃煤接续可靠,电力应发尽发,满足社会和居民用电需求情况。

  (2)检查公司党委加强对保供工作中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综合协调,督促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措施,强化模拟推演和演练等情况。

  (3)检查各部门加强横向沟通,上下协同,特别在电量替发、资金统筹、物资采购、生产互保等方面,坚决落实公司总体安排部署情况。

  (4)检查与保供工作密切相关部门切实发挥业务监管职责,加强对保供工作业务指导,密切跟踪区域保供形势变化情况。

  (5)检查相关业务部门加强对业务范围内保供措施执行的监督,密切跟踪外部保供形势变化,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确保保供工作顺利推进情况。

  (6)检查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能源保供的重要批示精神及在保供关键时期,紧盯保供工作中的煤炭供应、电量计划、购煤资金和电价政策落地等重点、难点问题,靠前指挥,担当尽责,实干笃行有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委总抓、纪委牵头、纪委办公室联络,各部门配合协作的工作模式。各党支部要做好教育宣贯,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监督意识。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围绕监督重点及主要事项,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专项监督工作小组要认真对照专项监督工作计划做实做细各项监督工作,精准发现问题,让每一个问题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循。纪委办公室要强化协调联动,注重同党建、审计、财务、法律、安全等部门业务检查的信息互通和成果共享,实现纪检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

  (二)围绕中心工作

  围绕新机建设和在运机组安全稳定运行,以工程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专项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载体,聚焦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工程物资管理审查、工程质量控制审查、工程量审核审查、工程资金管理审查、工程进度管理审查;聚焦工程建设竣工阶段竣工验收审查、竣工结算、决算审查等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以重点带动全局,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将廉政教育与“廉政工程”建设紧密融合,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实现“基建为运营、运营为生产、生产为效益”,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严格考核评价

  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自查自纠及发现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自查自纠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的,一经专项监督检查发现从重处理,请各部门于每季末20日前将日常监督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纪委办公室。各专项监督工作小组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精准发现问题,做到一问题一底稿,不掩饰、不粉饰问题,认真落实“四种形态”,及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督意见书》,并形成专项监督报告。

  (四)强化宣传教育

  公司纪委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准确把握尺度和标准,从政治上审视、发现和处置问题,以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为重点,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有力威慑,推动政治监督实践成果转化。梳理政治监督的经验做法,将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工作进行总结,在实践中检验工作,在实践中进行改进,提升政治监督效果。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建立问题台账。大宗物资采购管理专项监督、基建合同管理执行情况专项监督、基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专项监督、“能源保供”专项监督等六项专项监督结合企业重组整合实际,并结合前期已发现问题,从政治角度分析和纠正政治偏差,建立政治监督问题台账,统筹推进整改。

  2.整改规范。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问题整改“五定表”》,指定整改工作专责人、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标准要求,建立《问题整改监督台账》,定期检查梳理各项问题整改情况,实行问题整改对账销号管理。同时,厂纪委认真梳理专项监督发现的个性问题、共性问题,显性问题及深层次问题,查找“病灶”、深挖“病根”,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置。

  3.成果评估。全面梳理总结在查找政治偏差、找准政治监督切入点、把握政治监督职责定位、内涵和外延、政治监督问题整改、成果运用与转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按照各项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安排按期完成专项监督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