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关“党建联盟”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机关“党建联盟”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激发机关党建新活力,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关于深入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决定在我区部分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党建联盟结对共建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根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总体思路,按照“办公地点相邻,党员人数相近,资源优势相融”的原则,建立区域化组团式党建联盟。联盟以开展政治理论联学,优势资源联享,实践活动联办,党员队伍联建,中心工作联促,作风纪律联抓的“六联”活动为主要内容,结合各党建联盟实际,有选择性地开展党建活动,建立起机关党组织互帮互学、共创共赢的新机制,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新格局。

二、格局构建

依据我区现有机关党组织的分布,第一批拟建立3个党建联盟,并以党建联盟为单位筹划、组织、实施各项活动。具体如下:

(一)第一联盟:在机关行政中心办公区,将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审计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等五家单位组成联盟,机关工委为牵头单位。

(二)第二联盟:在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区,将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委党史研究室、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城市建设中心、区科协等五家单位组成联盟,区政务服务中心为牵头单位。

(三)第三联盟:在人防大楼办公区,将区委编办、区水建中心、区金融服务中心、区供销联社等四家单位组成联盟,区委编办为牵头单位。

未列入第一批党建联盟的单位若有入盟意愿,可向区委直属机关工委提出申请,经与牵头单位协商后加入一个意向联盟。各机关党组织有组建新的联盟的意愿,可由参加联盟单位联合向机关工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组建。

三、活动形式

党建联盟成立后,各参加单位机关基层组织保持原格局不变,活动开展中有分有合,联盟内成员单位实行“轮值”,牵头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四、主要内容

(一)政治理论联学。围绕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重要讲话、重要主题、重要会议精神开展理论联学活动,共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联盟内各机关党组织可组织党员共过主题党日、共学党建知识、共听优秀党课、共看红色影视、共谈入党感悟等,让不同领域党员互相对标,增强党性修养和政治理论水平。

(二)优势资源联享。实施优势资源联享制度,依托联盟内阵地建设较为完善的机关党组织及经验丰富的党务干部、善于组织党课活动的优秀人才等资源,设立党建活动基地,定期安排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各种党内理论及实践活动,实现基层党组织阵地、人才和经验等优势资源有机整合、统筹利用、共同分享,切实发挥党建优势资源集聚共享效益。

(三)实践活动联办。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采取一次活动一轮值或一季时间一轮值的方式开展党建实践活动。活动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助力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助力“两区创建”,切实把机关党员干部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服务全区发展上来。

(四)党员队伍联建。以建设一支合格过硬的机关党员队伍为目标,采用互学经验、互鉴教训、互传理念、共谋思路、共提能力的方式,把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作为联盟工作的切入点,互通党员教育管理经验,互学支部班子建设经验。可轮流组织开展党员理论小轮训、党务实务小观摩、党建知识小竞赛等活动,提升党员综合能力水平,涌现出更多“党员示范岗”和“岗位标兵”,实现“支部强、党员强”的双强目标。

(五)中心工作联动。以服务本单位的中心任务作为根本,关注研究把握大局,有的放矢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共同探索服务中心的工作规律,一起确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的工作思路,把党建工作与各单位行政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协调推进,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使党建工作贯穿于各单位行政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在两区创建、双组双促、三联系三服务、精建精美、大干交通、平安建设、村社优化、招商引资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作风纪律联抓。以维护机关党的形象,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弘扬“崇尚实干、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为目标,共同落实党的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共谋长效性作风建设机制,共查漏洞和不足,开展机关中层科室、基层站所互学观摩,进一步改进作风,改善营商环境,实现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工作作风、学风的提升与改进,进一步树立机关党员的良好形象。

五、方法步骤

(一)制定计划阶段(4月份):机关工委结合全区机关党组织的现状和分布,充分征求有关党组织的意见,确定结盟党组织;各联盟开展交流互动,摸清底数,充分对接,确定需求,制定活动计划,明确轮值方法、联络方式、活动主题、时间地点、有关保障等内容。

(二)组织实施阶段(5~11月份):各联盟依据各自计划,结合中心工作,丰富载体平台,创新开展活动;机关工委将采取示范带动、点面结合等方式跟进指导,了解和掌握各联盟计划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适时协调各联盟调整完善活动方案,并提出建议意见。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各联盟完成活动计划后,要做好总结评估工作,围绕“四化”支部创建的要求,结合党建联盟活动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梳理和提炼开展活动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样板;同时,对开展党建联盟活动的机制、方式、成效、保障等情况,提出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的建议意见。机关工委对一些具有推广价值的做法,将视情况组织相互观摩、交流和推广。

六、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党建联盟活动是创新机关党建格局、整体提升党建水平的重要举措。参加联盟各单位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到定目标、定措施、定人员、定职责。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起责任,发挥好“统”和“牵”的作用,参加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牵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主推主抓,机关党组织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牵头组织,亲力亲为;参加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工作,主动作为,机关基层组织书记要密切协调,尽心尽力。机关工委将依据各联盟开展活动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确保联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联盟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络、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党建联盟活动的重大意义,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参与热情,营造开展党建联盟活动的良好氛围。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各联盟党组织在联盟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培树一批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整个活动深入有效开展,争取更多的党组织加入联盟开展活动。

(三)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建立健全联盟会议、联络员、定期互访、定期汇报等工作制度,推动党建联盟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每次活动要形成详细、规范的台账,每阶段向机关工委反馈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机关工委制订下发联盟共建活动参考清单,对各联盟党组织的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及时掌握活动整体进展情况,并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