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各科室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消毒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定。

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组织,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和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三级网络,配备与医院规模相适应的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各级管理组织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

3.医院感染管理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4.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医院感染管理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院医院感染管理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管理与监督。

5.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控制方案、医院感染病例报告等制度,开展必要的监测项目,并由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和效果评价,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6.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消毒、灭菌、隔离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等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7.建立医院感染控制培训制度,定期对医院各级各类人员进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8.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根据管理办法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9.消毒药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必须符合国家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要求,并由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订购部门必须向销售者索取和初审相关证件,并经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审核,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采购。

10.要加强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手术室、检验科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11.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协同有关科室监督、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

12.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13.总务后勤科负责污水处理管理,并达到国家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