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2023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点
XX市2023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点
按照《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城市每3年为一个复审周期,全国爱卫办实行每季度定期抽查制度,对国家卫生城市进行随机暗访和明查。为持续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2023年中心城区在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基础上,紧盯国卫新标准,以指标要求为重点,开展专项工作整治,加强重点行业监管,狠抓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坚持工作常态化、持续性,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周期内顺利通过复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完善工作资料
为高质量完成国卫复审资料上报工作,做好国家、省级现场检查资料准备工作,各牵头单位及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内容和《国家卫生城市(县)现场评价表》检查内容,于3月底前,结合本单位任务分工,分类别、分年度完成2021年至2022年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工作安排、督导检查、活动开展、指标达标及行业规范性文件等方面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建档工作。同时,指导本系统及监管单位做好相关资料建档工作。(市健康办牵头,XX区、XX高新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二、开展“三项”活动
(一)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1.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各级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向广大职工、学生和群众宣传健康科普知识。同时,各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定期更换,持续向广大职工普及健康知识和健康行为。各单位,车站、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具有健康教育内容,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文明水平。(市健康办牵头,XX区、XX高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2.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镇办和村、社区等要开展不少于4次的健康促进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健康促进活动、健康技能培训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市健康办牵头,XX区、XX高新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3.开展健康城镇建设。XX区要以健康区建设为载体,推进健康细胞建设,打造健康细胞示范建设样板活动,积极开展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选择1个镇开展健康镇建设试点,增强群众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XX区负责落实)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4.完善中心城区各类破损的室外健身器材和体育设施,确保健身场地设施正常使用,以满足各类人群健身、运动需要,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比例达到100%。(市体育局牵头,XX区负责落实)
5.组织开展“体育健康行‘五进’活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引导居民提高健身意识,培养全民运动习惯。(市体育局牵头,XX区负责落实)
6.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要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广泛开展广播体操运动,形成人人主动健身、自觉锻炼、追求健康的良好风尚。(市体育局牵头,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三)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7.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要高度重视控烟宣传工作,结合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和日常健康教育活动,开展烟草危害和控烟技能的宣传,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巩固工作。市、区健康教育机构要对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控烟工作进行不定期暗访和通报,确保控烟工作落在实处。(市健康办牵头,XX区及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负责落实)
8.加大检查辖区内的烟草广告力度,确保辖区内无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及主要入口处,公共交通工具内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市市场监管局牵头,XX区负责落实)
三、开展六项专项整治
(一)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1.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按照《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开展城区市容市貌“十乱”整治,重点是对占道经营、店外摆放、沿街叫卖等现象开展规范整治,加强非机动车、共享单车管理,规范人行道乱停乱放行为,杜绝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贴乱画等行为,确保城区市容市貌达到标准要求。(市城管局牵头,XX区、XX高新区负责落实)
2.重点区域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建成区内背街小巷、老旧小区、早夜市、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彻底解决三堆六乱、脏乱差、畜禽饲养不规范等现象,确保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全部到位。(XX区负责落实)
3.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完善市场设施、落实市场划行规市、消杀、休市等制度,加强市场日常监管,确保市场管理符合行业要求和国卫标准。临时便民市场按照要求设置规范,定时定点定品种开放,周边市容环境卫生及交通秩序符合城市管理要求。(XX区负责落实)
4.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围绕环保“六个百分百”要求,加强城区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施工,督查施工工地出入口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物料防扬尘措施,确保建筑工地管理到位、卫生整洁,施工围挡整齐干净,场地无扬尘、渣土、噪音等污染。(市住建局牵头,XX区、高新区负责落实)
5.河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对建成区内所有河道、湖泊、池塘的环境治理,重点解决垃圾堆放、污水直排等问题,确保岸坡整洁完好,水面无漂浮废物,水域和岸边无垃圾堆放,水域干净、水质达标。(市水利局牵头,XX区、高新区负责落实)
6.生活垃圾污水综合治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设置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装置,推行垃圾分类,加强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行业管理,促进生活垃圾回收利用,解决垃圾回收利用率偏低的问题,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75%或持续提高。(市城管局牵头,XX区、高新区负责落实)
7.社区、机关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各社区(村)、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抓好本单位及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完善环卫设施建设,普及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及清运、公厕日常管理和绿化养护等工作,保持单位及管理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营造优美环境。(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二)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8.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中心城区要统一行动,集中整治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行人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翻越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工农路、北新街、江滨路、州城路等路段交通秩序的集中整治,科学设置斑马线、信号灯、隔离栏等交通设施,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市区交通畅通。(市公安局牵头,XX区负责落实)
(三)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9.食品“三小”行业和食品摊贩专项整治。加强对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紧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餐饮街、小吃城、夜市及校园、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的食品经营单位,重点对经营环境卫生差、消杀设施不全和无证照经营等问题进行整治,严厉查处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XX区负责落实)
10.餐饮行业专项整治。重点治理餐饮行业无证照经营、环境卫生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阳光厨房”行动,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等级评定率)≥90%,食品安全领域的各项指标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牵头,XX区负责落实)
11.机关单位食堂治理。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启动健康食堂创建工作,开展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确保单位食堂干净卫生、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XX区、XX高新区及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四)开展重点场所卫生和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
12.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综合治理。对中心城区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卫生现状及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拉网式集中整治,特别是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场所,重点检查经营资格合法性、室内外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和卫生管理等方面。对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开展一次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检测结果,确保各项指标任务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符合相关规定。对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开展一次排查,做好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市卫健委牵头,XX区负责落实)
13.教育机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各级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环境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治等进行一次检查,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特别是要通过开展青少年健康促进行动和合理膳食行动,不断降低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近视率,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要求。(市教育局牵头,XX区负责落实)
(五)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治理。
14.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结合生态环境领域的“四大保卫战”工作,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确保建成区范围内和周边无烟囱排黑烟现象,无垃圾露天焚烧现象。加大对辖区内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装置的检查,确保其保持正常使用。集中对区域环境噪声污染开展治理,确保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55分贝,声功能区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75%。在建成区范围内开展水污染问题排查,确保无乱排污水现象。(市环境局牵头,XX区、高新区负责落实)
(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
15.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XX区要组织中心城区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和治理,同时组织开展集中灭蚊蝇、灭鼠、灭蟑螂活动,对重点行业病媒生物“三防”设施进行集中整治。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病媒生物防制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确保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重点行业和单位开展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达到95%以上。(XX区牵头,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四、做好其他重点工作
16.做好疾病预防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结合行业规范和要求,做好疾病预防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重点要在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提升妇幼健康水平和服务能力、降低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和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强行业管理,确保基本预防与医疗卫生工作达到国卫标准。(市卫健委牵头,XX区负责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XX区、XX高新区和市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XX市2022-2023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2022〕X号)要求,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扎实安排,狠抓落实。XX区、XX高新区及市级各部门要对标指标任务,扎实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注重工作成效,狠抓工作落实,有的放矢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顺利通过国卫复审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有针对性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发挥优势,多角度、多层面开展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全面参与、共建共享的而社会氛围。
(四)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各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通过督查检查,促进工作开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市健康办将切实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开展平时考核和专项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对影响全市国卫复审工作的,按照相关办法追究责任。